山东良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山东良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良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的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点击下载)。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公司所在地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项目附近的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点击下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山东良泽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良 13450823131
环评单位:临沂河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匡工 17662986928 e-mail:heshanhuanbao@126.com
山东良泽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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