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报废处理!临沂交警发布公告:涉及这些暂扣车辆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河新区大队
关于限期处理交通违法暂扣车辆的公告
2015年2月以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暂扣了部分因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到我机关依法处理,但部分违法行为人未按规定时限依法接受处理。
请相关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在本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持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发票、合格证等来历证明)等手续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河新区大队接受处理。处理地址:沂河新区交警大队道路交通府院联动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39-8769739。
逾期仍未到我机关依法接受处理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之规定,对暂扣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附:未按规定时限处理的车辆清单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河新区大队
2024 年 12 月 12 日
未按规定时限处理的车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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