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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正式施行!临沂出台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

2026/2/5 10:32:13 评论:0

  2月5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临沂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邵泽玉,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主任朱孟国,向大家介绍《临沂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截至2025年底,临沂市现有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主体734家、设备8487台。为守护市民“家门口的饮用水”安全,《办法》明确了设备备案、信息公示、水质检测等核心要求,已于2025年11月2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第57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3月1日正式施行。

  《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覆盖本市行政区域内现制现售饮用水生产、经营及卫生监督管理全流程,明确市、县(区)卫生健康部门为主管单位,多部门协同履职,乡镇、街道及业主委员会等协助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举报相关违法行为。

  针对经营者,《办法》要求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完成设备信息备案,设备设置需满足环境整洁、安装防护装置等条件,同时需在设备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水质检测报告等信息。此外,经营者需保障出水水质达标,定期开展检测与设备维护,规范使用涉水产品,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建立不少于两年的卫生管理档案。

  答记者问环节中,朱孟国详解了经营者核心注意事项及群众信息查询渠道,群众可通过设备公示信息、官方网站及设备二维码了解水质抽检等相关情况。邵泽玉表示,《办法》通过明确部门职责、覆盖城乡监管、强化执法追责等举措,提升可操作性,为全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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