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必看!临沂幼儿园招生也出新规啦!附最新收费项目和标准
为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满足适龄幼儿就近接受高质量学前教育的需求,防范和遏制涉及幼儿的安全事件发生,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全面规范学前教育招生秩序和校车运行管理。
1各县区要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计划和本县区教育专项规划,科学布局规划幼儿园,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重点扩大城区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使用,确保配套幼儿园应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改善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条件,建立中心园为引领、镇村一体化的农村学前教育管理模式,提升农村整体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2各县区要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幼儿园登记注册,逐步消除无证办园,同时要合理配置资源,缩小幼儿园之间的差距,逐步划定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服务范围,就近接受适龄幼儿入园。
对于通知印发前已经跨县区招生的幼儿园,根据幼儿家长意愿自行决定入园,可以选择在现就读的幼儿园,直至完成学前教育;也可以选择回生源地,实现就近入园。
本通知印发后,原则上幼儿园不得再跨县区招收新生。确需跨县区入园的幼儿,由其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入园申请,幼儿园须报经生源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接收方方可接收幼儿入园。外来务工子女凭居住证等相关材料,选择就近入园。
3入园幼儿应当由监护人或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
幼儿园一般不使用车辆集中接送幼儿,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当使用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车辆。
幼儿园校车原则上不得跨县区运行。特殊情况必须跨县区运行的,应当符合校车使用许可的相关规定,且校车驾驶员近三年内未发生担责的交通事故,并按程序报批获得相应许可。
同时,通知还对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主体责任、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等做了要求。
新生儿入学想必是临沂爸妈比较关心的话题,临沂市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相关问答在此!还请临沂爸妈收好!幼儿园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我市幼儿园收费目前依据的是《临沂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由临沂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2015年12月印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幼儿园的收费项目有哪些
?保教费,住宿费,指寄宿制幼儿园向住宿的幼儿收取的费用。
?服务性收费,指幼儿园在完成正常保教任务外,经幼儿家长自愿选择,为在园幼儿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伙食费、校车接送费、代收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床上用品费)。
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是一致的,主要是保教费的标准不同。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实行按类别收费,划分为省实验示范园、市级一类园、市级二类园、市级三类园,分别执行不同等级的收费标准。
同时存在以下情况:A.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无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可在相应类别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内确定。B.托班(0-3岁)收费标准可在全日制基础上上浮20%。C.省级十佳幼儿园、市级十佳幼儿园可在相应类别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分别最高15%、10%。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根据办园成本、办园质量和教育部门批准的等级等情况合理确定。
也就是说,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是物价、教育、财政部门的文件确定的,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由幼儿园自行确定。
民办幼儿园收费要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示,备案后一年内不得变动,如需变动标准,应当在下一年度重新备案并公示后方可执行。
?伙食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生活提供伙食的,可收取伙食费(含营养点费)。伙食费按月收取,按月结清,多退少补。幼儿园应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
?校车接送费:坚持自愿原则,由幼儿园和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意外伤害保险费:个人自愿加入并由幼儿园代收代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自愿加入并由幼儿园代收代付的医疗保险费用。
床上用品费:新生入园时,幼儿园统一配置、一次性收取的由家长自愿选择的被褥及床单、被套等床上用品费用,按实际进价收取。幼儿园不能收取哪些费用
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降温费、取暖费。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幼儿园如何退费
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按月收取,也可本着自愿原则由幼儿家长按季度或按学期交纳。幼儿入园后退(转)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当月入园时间15天(含节假日)及以下的,按半个月退费,超过15天的,不退费。
不退(转)园因故缺勤的,根据幼儿入园考勤情况,幼儿在园时间7个工作日及以下的,按半个月退费,在园时间超过7个工作日的,不退费。
因幼儿自身原因造成整月不能正常入园,且未办理退(转)园手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半月收取。伙食费按幼儿实际在园天数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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