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2018年临沂第二批终生禁驾名单曝光
为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参与者的警示教育,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2018年第二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共10人。此次公布的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中,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是被禁驾的主因,有9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禁驾的有1人。
被终生禁驾的原因
1、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2、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临沂市终生禁驾人员信息表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临沂高速交警呼吁,安全文明出行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行为规范和社会责任。无论肇事后逃逸还是饮酒醉酒驾驶,都是性质严重、令人深恶痛绝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切不可糊涂一时而懊悔一世,每次开车上路一定要严守交规,礼让三先,文明驾驶,平安是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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