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兰陵一幼儿园及小区偷种罂粟被民警依法清理
民警将幼儿园里的罂粟全部铲除。
你能想象得到吗?幼儿园里居然种有43株罂粟壮苗,株株果实饱满。5月3日,临沂兰陵警方采取统一行动,将这家幼儿园里的罂粟全部铲除,同时在一小区一楼的庭院里又发现多户人家非法种植罂粟,全部进行清理。
兰陵县公安局在今年的禁毒工作中,专门开展“天目”铲毒专项行动,加大对乡村违种植物的巡查力度,民警深入辖区社区、村庄,对企业、田间地头、废弃院落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搜查,确保“零产量”,力争“零种植”,不放过一株毒品原植物。
5月3日,禁毒大队和东关派出所民警联合巡查时,在城区一家幼儿园里居然发现了大量果实饱满的罂粟。沂蒙晚报记者随民警在这家幼儿园发现,罂粟苗十分粗壮,每株均结有多个类似乒乓球大小的罂粟果实,这些罂粟均生长在幼儿园楼前的菜地里。
面对民警敲门,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居然不知来意。民警说明情况后,一名幼儿园工作人员却坚称这不是毒品,是一种叫“虞美人”的植物,被民警戳穿谎言并得知非法种植一定数量要受到依法处理后,这名工作人员非常害怕,又辩解这些种子是“风刮来的”。民警立即对这些罂粟进行了铲除,经清点共有43株罂粟。随后,民警又来到县城一小区,在一排居民楼前的庭院里,几乎家家的小院里都种有数十棵罂粟。有的居民发现民警到来,赶紧拔苗,随即被民警全部没收。民警逐户清点后,对各个庭院里的罂粟进行统一铲除。当天,民警共铲除罂粟500余株,并分别按情节轻重对非法种植人依法处理。
□法律链接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提示:本网部分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转载之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服务广大人民为初衷,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图片、文字及视频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右下角本站客服,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