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Q车主注意! 临沂交警近期严查这些违法行为! 一次扣3分!
司机朋友们,
有没有遇到过看见大车想绕路走,却无路可走的情况?
大货车并排开▼
大货车车速慢,却占用快车道,小车想超车又无法超车,只能放慢速度跟着开,或无奈从右侧超车,安全隐患瞬间暴增!
最近关于大型车辆占道问题,被交管部门提上了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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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车辆:大客车,重、中型货车等所有黄牌大车
整治违法行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目前,山东、重庆、上海、广东等地交巡警也已开展集中整治大货车不按规定行驶行为。
大车占用快车道▼
高速上最可怕的不是大货车
而是占用超车道+低速行驶的大货车
01
严抓3种“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行为
据了解,交警将启用车载移动执法系统、视频等交通监控设备执法,整治大客车、货车违法占道行驶行为。整治车辆包括大客车、重、中型货车等所有黄牌大车, 3种情况一旦被抓,将面临处罚:
3种情况一旦被抓,将面临处罚:
1、在设有小型载客汽车专用车道标志、标线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货车驶入专用车道的,按照“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罚款150元;
2、在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且没有设置小型载客汽车专用车道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货车在最左侧车道行驶的,按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罚款200元,记3分;
3、在同方向有二条车道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对货车有下列情形,在左侧车道行驶的,按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罚款200元,记3分:
A. 在不需要借道超车的情况下,使用左侧车道行驶的;
B. 超车后,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且有条件驶回原车道,仍持续使用左侧车道的。
02
大货车霸道左行成“大祸车”
其实,目前很多重特大交通事故都与大货车占用快速车道有关。
货车冲进快车道,4人死亡
2017年10月29日,京哈高速公路秦皇岛境内路段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三辆小型轿车为躲避闯入高速公路的三只羊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车上人员下车查看情况过程中,一辆货车冲进事故现场,发生二次事故,造成4人场死亡。
造成悲剧的原因之一:大货车在超车道行驶。
很多时候,由于速度较慢的货车长时间占用快车道行驶,小车从右侧超车或穿行于货车之间,甚至从应急车道上超车,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一大诱因。
03
临沂交警严查,整治交通违法
1.不定时、不定点开展交通整治行动
临沂交警扎实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查严处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整治态势,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2.夜间整治不放松,严查客、货车
不少客货车打算钻夜间行车的空子,临沂交警夜间整治不放松,守护行车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总结
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已然成为一种开车陋习,不仅降低了通行效率,还会迫使后面的车辆不停来回变道、右侧超车,引发事故。
如果夜间遇上后面缺乏反光标志或者尾灯不亮的大货车,一旦后面的小车司机不注意,或一时看不清前方路况,交通事故就此产生。所以,整治“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应当严打严抓!
另外,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已于2018年5月起施行
“新规”中除了
事故车辆停车费、鉴定费等由交管部门承担,
还有这些内容与咱相关!
交通事故 快处快赔
1. 先撤离,再协商
推动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轻微事故快速处理,将原“就交通事故和成因协商一致后再撤离现场”调整为“先撤离现场再协商”。
2. 可在线自行处理
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等快捷方式自行协商处理,减少事故处理和理赔时间。
3.交警辅助在线确定责任
对于当事人报警的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事故,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为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提供指导。
小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罚款200!
相信大家也有体会,很多时候道路忽然拥堵,也不是前面出了啥大事故,可能只是轻微的剐蹭,但是事故车辆依然占据道路不撤离现场,交警到了可是要罚款的!
新规明确: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现在开个车也不容易
请大家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相互礼让,宁停三分钟
也不抢一秒,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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