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城市牛皮癣”说NO! 临沂“野广告”发布人将面临重罚
2月28日,银雀山城管中队西苗庄社区分队在日常巡查过程中,途经开阳路、临西四路时发现两名拿着手提袋的中年妇女,正向沿街商铺的门窗上插放广告宣传单页。城管队员立即上前制止,发现其手提袋中装满了某医院的违规宣传单页,社区城管队员立即联系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现场取证。
手提袋中装满了“野广告”
经了解,这两名中年妇女系某医院雇佣,负责在街道路口、沿街商铺、小区内发放野广告、宣传单页,通过张贴和插放在门窗上等方式发放。
野广告又被称为“城市牛皮癣”,因极难清理,又被视作城市顽疾,令环卫、城市管理等部门深恶痛绝。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科现场取证后,两名野广告发放人以及某某医院法人电话传唤至执法大队询问详细材料,并予以立案处理。
按照《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镇规划区内的学校、医院、广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商业广告、宣传品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商业广告、宣传品,并对散发人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对发布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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