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临沂交警全面推行10项“放管服”改革措施
自6月1日起,根据公安部要求,临沂市车管所正式实施公安部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新措施重点突出了两大方面改革,包括5类业务“异地通办”及5项服务“便捷快办”。
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市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C类),不再需要提交居民证或居民登记凭证,进一步便利群众就近、自主考试领证。新政实施后,小型汽车驾驶证所有业务实现全国“一证通办”,内地居民持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既可以新申请考领驾驶证,也可以补领、换领、审验驾驶证,无需返回户籍地,无需提交居住、暂住等各类证明。
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C类)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到外地工作、学习、生活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
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这项措施在总结小型汽车驾驶证省内“一证通考”的基础上,试行放宽大中型客货车省内异地申领条件,推行持身份证省内“一证通考”。本省居民持身份证省内直接申领,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外省居民持居住证省内直接申领。
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转籍档案网上转递,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纸质档案,减少了提取档案的等候时间,也减少了携带、保管、转交档案的不便。并且,转籍验车一次完成,申请人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管所申请,不再需要回到迁出地车管所验车,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实行摩托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在摩托车使用地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方便群众就近检验。实行新登记摩托车免予检验,对新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车主仅需在第2年、第4年、第5年分别按期领取一次检验标志,免予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
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资料更精简,办事更就近,程序更简洁。当事人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在当地车管所办理备案后,提交的身份证明可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抵押合同上的公章不仅可以使用实物印章,也可以使用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印章。同时,群众可以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机动车抵押业务,不需要再到车管所办理业务,免于往返奔波,也在进一步推进与银保监管部门及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网,用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用信息传输简化手续资料。
扩大使用原号范围。同一车主不同车辆号牌互换使用,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个人或单位)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一年内同一车辆可以变更一次号牌号码。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者迁出后,提出申请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满足群众用号需求。
实行汽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将在继续推进社会代办机动车登记服务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沂行驶车号牌,群众在4S店可以现行购车、现领临牌,既方便群众购车后上路行驶,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行企业获益、群众满意。
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缴税渠道多元化,信息传递实时化,缴税凭证无纸化。丰富车辆购置税缴税渠道,增设够税业务代办网点,推广应用自助缴税机,推行互联网缴纳车辆购置税,方便群众缴税网点办、自主办、网上办。联合税务部门实现信息互享、联网核查,有效杜绝利用伪造、变造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办理车辆登记。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实行新措施后,也无需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减少手续资料,提高办理效率,方便群众登记上牌。
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继续推广12123语音服务平台,群众仅需拨打12123即可方便享受规范、便捷的交管服务,全面提升公安交管部门服务群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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