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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省里通报!临沂两起,11人被抓!

2019/6/2 8: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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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日上午,山东省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通报了8起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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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全省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加大案件侦办工作力度,共侦办考试作弊类犯罪案件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8人,其中刑事拘留69人,涉及春季高考、英语四级考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等多种国家考试活动;涉及罪名包括组织考试作弊、替考以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等。
    近期,全省公安机关先后立案侦办多起考试作弊犯罪案件,其中有8起比较典型。
    一、专升本考试(2起)
    1、3月16日至17日专升本考试期间,临沂公安机关侦破管某某等人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案,在深圳、济南、广州、重庆、临沂、济宁、西安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依法查明,2019年山东专升本考试期间,犯罪嫌疑人管某某、宋某某等人,将其开考后从作弊团伙非法获取的答案,利用QQ、制图软件等,制造在开考前或开考三分钟已有试题答案的假象,招揽作弊考生购买答案,涉嫌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2、滨州公安机关侦破吕某团伙组织考试作弊案,在济南、泰安、青岛、临沂、济宁、南昌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吕某(男,33岁,山东滕州人)等人以经营某教育培训机构为幌子,在2019年山东专升本考试开考前,招募考生预谋实施作弊并提供考试作弊器材,开考后通过雇佣考生偷拍发送试题,在场外组织人员答题并向考生推送答案,从中非法牟利,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
    二、春季高考(4起)
    1、5月12日,济南市公安机关将代替邵某参加春季高考的何某抓获,该二人系朋友关系,在春季高考前夕,邵某为顺利通过考试,联系何某让其替考。目前,该邵某、何某因涉嫌代替考试罪被刑事拘留。
    2、潍坊市公安机关侦破潘某某等人组织考试作弊案,在济南、潍坊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潘某某、肖某某、陈某某等人在5月11日至12日春季高考考试期间,将手机带入考场,后将考题使用手机拍摄并通过微信发送给犯罪嫌疑人丁某,该丁联系他人做好答案发给潘某某,该潘再将答案发到微信群内或者单独发送给相关考生,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
    3、烟台公安机关侦破荆某某等人组织考试作弊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荆某某、王某某、王某某、杨某某等人在5月11日至12日春季高考考试期间,将手机带入考场,后将考题使用手机拍摄并通过微信发送给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及张某,该二人做好答案后将答案发到微信群内或者单独发送给相关考生,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
    4、5月14日,泰安市公安机关根据教育部门移交线索,成功破获山东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张某组织考试作弊案。经查,该张某收取每名考生辅导费用2万元后,从山东另一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陈某某处购得橡皮式作弊器材,交给作弊考生使用。5月12日,一考生在某校考点作弊时被发现,公安机关随即介入调查,5月14日,犯罪嫌疑人张某、陈某某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刑事拘留。
    三、其他类(2起)
    1、4月21日,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分局在调查一起全国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作弊案时,根据作弊考生手机里的信息,顺线侦查,一举打掉一销售考试作弊器材团伙,抓获涉案人员2人,当场查获橡皮式电子窃照器材12个。经查,该案犯罪嫌疑人从上线以每个7800元-120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作弊器材,先后卖给其10余名同学,非法获利3900余元。
    2、5月8日,临沂市公安机关破获王某某等人组织考试作弊案,经查,今年3月以来,犯罪疑人王某某作为驾校教练,为帮助学员顺利通过驾照考试,与犯罪嫌疑人张某磊、高某某合伙,每名考生收取2400至3000元不等的费用,帮助10余名作弊人员获取无线电作弊设备,在交警部门组织的考试中为学员提供答案。目前,上述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山东省一直重拳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4月至6月,山东省实施“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严格考试管理、打击生产销售作弊器材、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清理整顿助考培训机构、净化涉考网络环境”五大行动。
    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省招考院进行公开通报。
    防范打击利用无线电实施考试作弊活动。各地工信部门考前对考点附近开展电磁环境监测,建立无线电频谱模板,及时发现查处不明信号和无线电干扰,净化周边电磁环境。
    同时,我省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大震慑。
    此外,我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作弊器材违法行为,提高预防高科技作弊能力。
    我省还清理整顿助考培训机构,促进教育培训市场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从严治考切实加强教育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中与考生密切相关的考生作弊惩治措施,希望大家广泛传播出去,共同营造诚信公平的考试环境,防止有人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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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肃处理考生违纪作弊:
    对有违纪行为的考生,需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携带或使用作弊器材,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考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的处理,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如果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设备的,无论开机与否,只要带入考场,就认定为考试作弊,考生本次报名参加考试的所有成绩无效。
    在此也真诚提醒广大考生,请以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诚信对待考试,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抵制考试违法行为,诚信应考,避免因违法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山东省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举报电话、邮箱
    广大考生和家长们要引起重视,千万不要做出遗憾终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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