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起费县城区禁行、禁停, 这些车辆入列

费县城区东至G327国道东外环、西至S231线西外环、北至G327国道北外环、南至南外环路连线形成的封闭区域以内为禁行区,禁止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核定载质量1吨(含)以上的普通载货汽车和核定载重量2吨(含)以上的厢式货车或封闭载货汽车、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通行。
禁行区内禁止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核定载质量1吨(含)以上的普通载货汽车和核定载重量2吨(含)以上的厢式货车或封闭载货汽车、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在城区道路两侧停放(含城区道路设置的小型客车停车泊位)。
确需在禁行区内通行的成品油、天然气等危化品运输车辆,抢险救援、道路清障清洁、电力通信保障、供热供水抢修等特殊用途车辆,生活垃圾清运、邮政速递、物流配送等民生保障制式车辆和临时进出城货车,应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通行证,取得通行证的货运车辆,须严格按照通行证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对违反通告的行为人,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按照相关法律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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