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9-8828336
当前位置:临沂信息网  -  本地文章  -  临沂新闻

市纪委重申节日廉洁规定 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2015/9/14 10:08:09

评论:0

浏览量:976

      中秋、国庆临近,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日前,临沂市纪委下发《关于重申有关纪律规定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重申了有关纪律规定。

      通知要求,严禁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谋取私利;严禁公款走访或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借用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严禁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鲜明态度。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全面加强本部门、本单位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中秋、国庆两个节点,紧盯具体问题,畅通监督渠道,着力发现并查处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始终保持纠正“四风”工作的高压态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坚决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件,集中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8321111。


提示:本网部分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转载之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服务广大人民为初衷,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图片、文字及视频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右下角本站客服,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精选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写评论:
验证码:
点击更换图片
看不清?换一张
热门内容:
0539-8828336
  • Q Q: 2100968408
  • 微信: vxb2016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4 “临沂信息网”版权所有  |  ICP证:鲁ICP备15001695号 | 鲁公网安备37131202371328号  |  技术支持:临沂信息网  |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

一直用心在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