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学生生活费…临沂一学校原校长被省纪委曝光!
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巩固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近日,山东省纪委公开曝光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分别是:
莒县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解宝福骗取民政优抚资金问题。 2009年3月至2019年4月,解宝福利用职务便利,借用他人评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并安排相关人员为其出具虚假因公车祸现场证明等材料,以此获评六级伤残,共骗取民政优抚资金18.5万元。 2019年4月,解宝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临沂市第一实验小学玉龙湾校区原校长姜开敬贪污学生生活费等问题。 2005年至2018年,姜开敬在担任兰山区李官镇中心小学校长、银雀山中心小学校长、临沂市第一实验小学玉龙湾校区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学生生活费3.31万元,用于个人支出; 在工作调动、工程承揽、学生入学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0.85万元。 2019年9月,姜开敬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中心卫生院管委会成员姚强、镇敬老院院长魏延香违规套取医疗保险金问题。 2015年11月至2017年12月,姚强为增加卫生院业务收入,采取给镇敬老院五保老人办理虚假住院手续的方式,通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结算系统,套取基本医疗保险金26.1万元,作为医院的经营收入,由卫生院和某医疗器械销售公司私分。 魏延香在明知卫生院要给部分老人办理虚假住院手续情况下,仍安排人员提供敬老院部分五保老人医保卡、身份证。 2018年3月、5月,姚强、魏延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青岛市市南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莆田路早市副所长王忠利违规向群众收费等问题。 2019年1月至5月,王忠利在负责莆田路早市管理工作中,先后90余次收取临时摊位服务费4.484万元,未给付经营者收费凭证,并私定名目标准,以“未按规定时间收市费”名义向近40人次收取费用1900元,引发群众多次投诉举报,造成不良影响。 2019年6月,王忠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枣庄市峄城区城乡水务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叶永,区城乡水务发展中心主任周长春违规验收农村饮水工程等问题。 2018年12月,叶永、周长春在实施峄城区贫困村饮水工程中,在明知有部分设备未安装、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违规进行验收并作出工程全部合格的结论。 2019年2月,枣庄市委巡察组要求区城乡水务局上报2018年贫困村饮水工程有关情况,周长春撰写了该工程已实施并验收完毕的情况汇报,经叶永同意后上报。 2019年6月,叶永、周长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监守自盗,骗取民政优抚资金等“保命钱”“救命钱”; 有的把手伸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直接侵害学生利益; 有的挖空心思套取医疗保障资金; 有的违规向群众收费,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有的在惠农扶贫项目中弄虚作假,导致民生工程不达标。 上述问题严重违背党的初心和使命,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依纪依法坚决严肃查处。 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效,是党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立场和战略考量,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真正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各级主责部门要自觉扛起主体责任,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果基础上,上下联动、前后衔接,落实责任、补齐短板,以扎实的行动把专项整治推向深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认真办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以严明的纪律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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