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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17例! 临沂这些县区相继发布1号令! 禁止聚餐、聚会! 停业! 停运!

2020/1/27 1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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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6日12—24时,山东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17例 ,其中:威海、德州市各新增3例确诊病例,济南、青岛、烟台、菏泽市各新增2例确诊病例,淄博、潍坊、日照市各新增1例确诊病例。

目前有疑似病例33例,其中:青岛市17例,威海市5例,菏泽市4例,枣庄、德州市各2例,泰安、聊城、滨州市各1例。

截至1月26日24时, 山东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63例 ,其中:济南市7例、青岛市10例、淄博市2例、烟台市4例、潍坊市3例、济宁市5例、威海市7例、日照市5例、临沂市7例、德州市6例、聊城市1例、滨州市3例,菏泽市3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544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1人,尚有153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河东疫情防控处置指挥部

发布2020第1号令

▽ ▽▽

河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指挥部令

﹝2020﹞1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维护社会公众安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现下达命令如下: 一、各村居(社区)和商住小区要加强自我防控,对外来人员加大排查和防控力度。做好居民引导工作,引导居民减少外出,居家过节。 二、禁止各类宴请和公众聚餐、聚会活动, 严禁公职人员参加聚会。 三、禁止广场舞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区内所有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场所、影院、网吧、博物馆、图书馆、洗浴等公共场所一律暂停活动。 四、区内除超市、医院、农贸市场、加油站、婴幼儿用品店、药店等涉及市民生活必需的行业及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正常营业外, 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五、区内旅行社暂停经营活动,不再组团收客,已经组团的一律取消;所有景点景区一律关闭;所有高危体育项目等经营活动一律暂停。 六、 区内所有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一律暂时停运。 七、寒假期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得提前开学,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强制统一到校学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班。 八、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人员出差一律取消。 九、 对涉鄂(湖北省)人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必须落实严格的隔离措施。 十、请广大市民积极提供联防联控线索,对疫情相关情况积极向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或拨打值班咨询电话。区疫情防控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15762963037、15762963035;区疾控中心:8093632;区人民医院:8384070。 本令自2020年1月27日0时起施行,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市政府或市卫健委宣布解除疫情控制,本令自行终止。 河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平邑发布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

2020第1号文件

▽ ▽▽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的春节。经研究,根据上级要求,特公告如下: 一、各景区暂停对外开放,县内旅行社暂停经营活动,不再组团收客,已经组团的一律取消,所有体育项目等经营活动一律取消,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 县城乡客运及城市公交线路、出租车暂时停运,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 三、县内除超市、医院、药店、农贸市场、加油站、婴幼儿用品店正常营业外, 其他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活禽市场全部暂时关闭 ,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四、禁止广场舞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县内所有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场所、宗教场所、影院、网吧、洗浴等公共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五、 禁止各类宴请和公众聚餐、聚会活动。 六、寒假期间,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强制统一到校学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班。 七、县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人员出差一律取消,各种招商引资活动一律暂停。 八、 所有涉湖北武汉等疫区人员必须加强自我防护,居家观察,禁止串门。 请广大市民积极提供联防联控线索,如发现疫区返乡人员或从省外回乡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可拨打举报电话:0539-5253619(24小时值班)。 本令自2020年1月26日起施行,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平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 费县发布

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 ▽▽

当前,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I级响应。为全力遏制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有效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维护社会公众安全,现下达命令如下:

1.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全体公务人员于1月27日零时提前结束休假,返回工作岗位,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其他部门单位公务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听从工作安排。

2. 所有来自湖北省或途经湖北省至我县的人员,要主动到所在村居(社区)或居住小区进行登记 。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请速联系就近定点医院进行诊治;未发热的,按要求不少于14天的居家隔离。

3.公众聚集性活动、大型集会、各类宴请一律取消。

4.县内所有景区景点一律关闭,旅行社暂停经营活动;所有体育活动等一律暂停。

5.县内除超市、医院、农贸市场、加油站、婴幼儿用品店、药店正常营业外, 活禽等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6.禁止广场舞等群众性文体活动;所有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场所、宗教场所、影院、网吧、洗浴等公共场所一律暂停活动。

7.假日期间,各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强制统一到校学习;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禁止对外开放。

8.县内所有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一律暂时停止运营。

9.火车站、汽车站、高铁站、高速出入口处设置检查站,对检查发现的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人员,要详细登记并安排到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10.村居(社区)、居民小区要在出入口设置外来人员服务点,逐一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同时,做好辖区内外来人员排查工作,要在湖北省回来人员家门口设置温馨提示。

县疾控中心:0539- 2117006

县人民医院: 0539- 2127371

12.本令自2020年1月26日起施行,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临沭发布 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1号令 ▽ ▽▽

1月26日,临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1号令,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广大干部群众要众志成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全文转发如下。

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经济开发区,各局级以上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上级驻沭单位,人武部: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和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现下达命令如下:

一、 禁止各类宴请和公众聚餐、聚会活动。严禁宾馆、餐饮场所承办团体餐。

二、禁止广场舞等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县内所有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场所、宗教场所、影院、酒吧、健身馆、网吧、洗浴等公共场所一律暂停活动。

三、县内除超市、医院、农贸市场、加油站、药店等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场所正常营业外 ,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四、县内旅行社暂停经营活动,不再组团收客,已经组团的一律取消或延期;所有景点景区一律关闭;所有高危体育项目等经营活动一律暂停。

五、 县内所有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一律暂时停运。 对临沭所有进出路口(高速出入口、国省道出入口、汽车站等场所)的车辆及人员依法依规实施疫情排查防控,对进出人员强制进行体温检测。

六、寒假期间,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强制统一到校学习。各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班。

七、全县公共场所实行佩戴口罩措施,所有公职人员在岗期间应当佩戴口罩;所有从业服务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上岗;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要求进入其场所的顾客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其经营的公共场所,特别是人口流动密度大的公共场所,须设置强制检温检测点进行强制体温检测。

八、所有在临沭行政区域内的人员,如发现有发热情况,必须迅速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并自觉接受跟踪监测。严格非指定医疗机构擅自诊疗发热患者,一经发现,必须要求患者转诊至指定医疗机构,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九、各镇街、开发区要比照县指挥部调整本单位疫情防控指挥部,进一步强化工作力量,明确责任分工,保证指挥部协调、高效、有序运转。自即日起,各村居社区要每日走访了解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返乡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发热、咳嗽的人员迅速登记上报,敦促其到就近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实行常态化值班值守。建立信息日报送、日沟通、日会商工作机制,强化 24 小时值守和应急备勤,严守纪律规矩,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本令自2020年1月27日零点起施行。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以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纪律,把以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未按其执行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临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兰陵县发布 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 ▽▽

莒南县发布 疫情处置工作指挥令 ▽ ▽▽

罗庄发布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 ▽▽

致全区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相继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病人数不断增加,呈蔓延趋势。罗庄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联防联控,全力以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疫情防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关乎您和您的家人及全社会的健康,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讲卫生、勤洗手、多通风。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使用纸巾或弯曲手肘掩盖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二、外出佩戴口罩,避免去空气不流通或人群密集的公众场所,减少集会和聚餐,避免近距离接触有流感症状的人。 三、不接触、不捕杀、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避免在未加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 四、了解掌握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要点,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应尽量避免外出,调整或取消出行计划。家庭成员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应尽量减少相互接触。医院就诊或陪护就医时,一定要佩戴好合适的口罩。 五、 如果您来自疫区,曾到过武汉,或接触过从武汉回来者,请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与外人接触 ,持续观察自己的健康状况,做好其他家庭成员的防护。如需就诊,请就近到我区指定的发热门诊(区人民医院、罗庄中心医院)规范就诊,主动告知医生武汉旅居史等相关情况。 六、请广大市民积极提供联防联控线索,对疫情相关情况积极向12345热线反映,或拨打值班咨询电话。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可防可控,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已做好充分准备,防控物资储备齐全、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并坚持24小时值班服务。如有亲戚朋友来自湖北等疫情较重之地,为安全起见,请及时告知村居(社区)或所属单位,也可直接拨打 此次疫情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罗庄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领导小组将通过正规渠道发布疫情防控信息,请大家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我们坚信,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祝福全区父老乡亲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

罗庄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6日

上述医疗机构全部建立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对临床的发热及肺炎病例进行接诊处置,临沂市卫生健康委确定临沂市人民医院、临沂市中心医院为市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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