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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1人奖励1000元:关于举报近期从湖北省(武汉市)到兰山区漏管人员的公告

2020/1/30 17: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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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席卷而来,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在省、市具体指导下,兰山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正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全区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奖举报从湖北省(武汉市)到兰山区未进行登记和未主动居家隔离人员公告如下:

(一)请近期从湖北省(武汉市)到兰山区的人员积极主动打电话到所在村社区、小区或镇街(经开区)、所属单位(企业)进行报告,并等候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此前不要接触任何人。

(二)当前大多数从湖北省(武汉市)到兰山区的人员都主动配合协助我们进行了登记工作,但仍有个别人员故意隐瞒不报,根据《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小组(指挥部)或各镇街(经开区),如实举报从湖北省(武汉市)到兰山区未进行登记备案和未居家隔离人员线索,我们将严格做好举报人隐私保护工作。对举报的新线索,经核实确属前期未掌握的,每落实一人,奖励第一举报人1000元。

(四)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传播未经确认的消息,对引起群众恐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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