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临沂城区供暖时间延长
根据《临沂市供热条例》规定
供暖时间为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3月20日,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广大市民主要在家,适当延长供热时间既可改善市民居家生活条件,又可减少因停热造成感冒风险;临沂本采暖季延长供热至3月31日;全市供热管理部门、各供热单位将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保障,确保延长供热期间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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