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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路内停车泊位到底该不该收费?

2020/5/28 6:41:53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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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内停车泊位实行收费以来,引发了不少争议,有赞成的,有反对的,有的人理解,有的人不解,下面分析一下临沂路内停车泊位到底该不该收费?

  首先,我们先看一下已实施路内停车收费的城市有哪些?

  山东省:济南、青岛、日照、淄博、潍坊、枣庄已实施路内停车收费,菏泽、德州、济宁2020年将启动。

  山东省周边城市:连云港、徐州、宿迁、淮安、盐城、常州、通州、苏州、湖州、郑州、石家庄、沧州、邯郸、邢台、太原、临汾等,亳州2020年将启动。

  其他城市:成都、合肥、武汉、深圳、西安、杭州、南京、厦门、长沙、重庆、昆明、天津、北京、上海、广州、宁波、东莞、温州、无锡、金华等。

  东三省:沈阳、长春、哈尔滨等。

  从以上这些城市很明显可以看出,路内停车收费并非临沂独创,也不领先,是全国的一种趋势,就临沂的启动时间来看,还稍微有些落后。

  那么有人可能会疑问,临沂是不是看见别的城市收所以也要收?临沂既不是一线城市,又不是省会城市,是不是盲目跟风?

  当然不是!

  下面用数据说话:

  截至2019年12月,全国66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30个城市超200万辆,临沂以264.6万辆位列全国第19位,在山东排青岛后,济南前,在山东省排第二位。

  汽车保有量排名

  这30个汽车保有量超过200的城市,排前21位的城市已全部实施路内停车收费,只有2个未实施路内停车收费,排在第22位的保定和第28位的唐山。

  路内停车收费不是一线城市和省会城市的专利,临沂汽车保有量已突破264万,停车泊位缺口巨大,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用一句话简单概括就是因为车太多了!

  有人会想路内停车泊位占用的是公共资源,是公共停车泊位,凭什么收费,那么我们先来看一下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的初衷是什么?定位是什么?

  首先我们要了解路内停车泊位的定位是什么,从公安部、住建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中:“‘建筑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道路路内停车为补充’原则,结合城市不同功能区域定位,分类确定停车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在适度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基础上,实现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泊位的有序递减。”以及“按照以及结合城市道路功能、道路交通流量等情况,加强路内停车泊位限时管理,严格控制停车泊位使用时段、时长,有条件、低限度满足临时停车需求。”解释了路内停车泊位的是一种兜底性的、为应对临时停车设置的、要求有高流转率的停车泊位。简单举例它的应用场景,就是你去某处办事,周边又实在找不到停车位,临时在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车,处理完事情后立即离开,方便与你一样前来办事又找不到车位的人停车。

  简单地说,路内停车泊位功能上应属于出行停车位(出行车位是指满足车辆有出行时车辆临时停放需求的停车位),而非基本停车位(基本车位是指满足车辆无出行时车辆长时间停放需求的相对固定停车位),初衷是满足临时出行需要,不是满足基本停车需求。

  路内停车泊位免费使用期间,出现了被少数车主当成了基本车位,长时间停放,沿街商户圈占的有之,附近上班族早上停车晚上开走的有之,小商小贩停车贩卖或做临时储存的有之,导致路内停车泊位周转率很低,“僵尸车”现象严重,致使驾车外出办事的群众无车位可停,临时停车需要得不到满足。违背了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的初衷和本身功能。有限公共资源的利用率严重低下。

  这就引申出来下一个问题,如何更好的让路内停车泊位这一公共资源服务更多的人?既然是公共资源,大家应该共享,不能让部分人长时间占用。

  了解了路内停车泊位的定位以后,我们不难发现,高流转率是确保路内停车泊位更多服务市民的必须条件。怎么让这些长时间占用车位的车辆主动驶离泊位这个问题,国内外早就有了成熟且易操作的方案,那就是收费。利用价格杠杆调整资源使用效率,使公共资源使用更具公平性。

  这一收费问题又来了,有人会想我明明交了“养路费”(自09年起国家用“燃油附加税”取代养路费)为什么在路内停车还要收费,这个费用又按什么标准收。先说这个“养路费”的问题,能提出这个问题的肯定也明白取消养路费改为燃油附加税的原因,无非是跑的多交的多,充分体现公共资源使用的公平性。同样,你在路上停车,多占用公共资源,就应该多交费,用来补充未使用公共资源那部分人的利益。再说收费标准,根据公交管〔2019〕34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要求“鼓励群众绿色出行,降低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停车压力。发挥市场价格杠杆作用,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立体、地上高于地下、交通繁忙区段高于外围区段、交通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推动制定分区域、分路段、分时段、分车型的停车收费标准,合理调控出行停车需求。”

  停车收费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那路内停车泊位收费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当然不是为了收费!

  目的1:体现交通秩序优先。通过价格杠杆调控作用,引导市民合理用车、理性用车,促进有序停车,减少乱停乱放、占道停车。

  目的2:落实公共利益优先。通过价格杠杆调控作用,体现社会公平,维护良好的公共停车秩序。

  目的3:实现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属全体公众共同享有,谁占用谁付费应成为共识。

  目的4:贯彻公交优先战略。通过价格杠杆调控作用,促进出行方式转变,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促进绿色出行。

  目的5:缓解交通拥堵。通过价格杠杆调控作用,引导车辆向道路外分流,减少占道停车,促进道路顺畅。

  目的6:保障公共安全。通过加强停车管理,解决乱停乱放,保障消防、救援车辆交通畅通,确保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目的7:充分利用价格杠杆调控来提高临时停车泊位周转率,减轻城市中心的停车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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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目的8:为了让某些人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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