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这个地方成功入选国家农业产业强镇!近日又有新规划
5月2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公布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的通知》
山东省有16个乡镇榜上有名
其中,临沂这个地方成功入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和经济繁荣发展,2020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继续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经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推荐、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审核,确定259个镇(乡)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聚焦主导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要紧扣乡村产业振兴目标,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镇(乡)1-2个农业主导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加快全产业链建设、全价值链开发,着力支持提升生产基地、仓储保鲜、加工营销等设施装备水平,培育产业融合主体,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助力脱贫攻坚,打造主导产业突出、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活跃、产村产城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带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
二、强化组织协调,做好项目实施。落实省负总责、县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工作开展。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强化业务培训和督导调度,合力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承担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配套政策。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分工负责,强化管理,规范资金使用。镇(乡)政府要按照方案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
三、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加大投入力度。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安排要围绕农业产业建设目标,重点支持全产业链开发中的冷藏保鲜、加工营销等关键环节,推动主导产业由大变强。鼓励各地按照规定统筹整合其他资金,集中支持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原则上不支持其他普惠性政策支持的建设内容,避免重复安排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各地盘活利用农村资源,创新投融资模式,带动社会资本更多投入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对企业的投入原则上要带动三倍及以上的社会资本投入(国家级贫困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作要求),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四、加强监测评价,确保高标准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建设实施方案,于6月20日前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电子版同步上传农业农村部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管理系统。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强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监测评价工作,督促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自7月起每个月底通过农业农村部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管理系统报送项目进展与资金使用情况,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建设任务完成进度慢、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进度慢、辐射带动作用弱的农业产业强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建设资格。
五、及时总结成功模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农业产业强镇建设过程中培育主导产业、构建联农带农机制、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成熟模式,推出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典型案例。利用多种媒体多渠道开展宣传,多层次多角度系统宣传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成效。鼓励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运用视频等多种方式,发布农业产业强镇鲜活内容,提高关注度,营造良好氛围。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0年5月26日
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山东)
威海市文登区张家产镇
烟台市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北长山乡
德州市陵城区糜镇
莒县小店镇
潍坊市安丘市官庄镇
滨州市沾化区冯家镇
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
平邑县地方镇
枣庄市市中区西王庄镇
金乡县马庙镇
泰安市肥城市边院镇
淄博市博山区源泉镇
郓城县侯咽集镇
商河县白桥镇
青岛市胶州市洋河镇
阳谷县安乐镇
恭喜上榜!
近日
地方镇开展了规划调整工作
公告说明
为适应城镇发展环境和外部条件带来的变化要求,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地方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地方镇总体规划(2012-2020)》调整工作。为让公众充分了解该规划,参与该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如对该公示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2020年6月24日前)以电话、来信或者现场提议等方式反馈至地方镇人民政府。
公示地点:地方镇人民政府公示栏
公示网站:http://www.pingyi.gov.cn/
公示单位:地方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地方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39-4391001
2020年5月26日
《平邑县地方镇总体规划(2012——2030)》调整主要内容
一、规划调整背景
为科学引导城镇发展建设,提升城镇建设品质,平邑县地方镇人民政府于2012年组织编制了《平邑县地方镇总体规划(2012—2030)》,并于2013年批准实施。规划实施以来,有效发挥了城乡规划的宏观指导作用,较好地协调了城镇建设布局,促进了地方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随着鲁南快速铁路的实施和通车,地方镇外部交通条件已发生较大变化,也对城镇空间布局产生了影响。同时地方镇近年来城镇建设步伐加快,也对镇区发展环境提出新要求。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地方镇人民政府拟在不改变城镇规模和总体布局前提下,对镇区部分用地布局作适当优化调整,以期更加符合镇区建设实际需求,促进城镇健康发展。
二、规划调整内容
1、规划区范围调整
将镇规划区范围调整为东至镇域边界,西至规划平尹路,南至兖石铁路,北至规划东固路,控制范围由原13.38平方公里调整为13.70平凡公里。
2、道路格局调整优化
浚河以北部分,充分考虑鲁南快速铁路对镇区布局的影响,结合其现状走向,对道路网络进行整体优化调整,加强了铁路两侧用地的联系,调整后道路网络符合实际,更具实施性。
浚河以南部分,针对现状327国道、沂阳路,对与之衔接的道路走向、用地布局,结合用地权属进行调整优化,调整整后方案更加切合镇区实际,更具操作性和指导性。
2、镇区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调整
因鲁南快速铁路的影响,本次规划对铁路沿线两侧居住用地进行调整优化。同时将规划沂阳路以南,芳草路两侧工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调整
行政办公用地,将镇区北侧行政中心用地进行优化,局部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商业金融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将部分文化设施用地与绿地一体化符合设置,除行政中心集中文化设施用地外不再单独设置独立占地文化设施。
教育科研用地:根据镇区实际建设情况,保留现状已建成小学和中心校并新增小学1处。
体育用地:在规划行政中心滨河路东段以北、文化活动中心以南规划体育活动中心基础上增加居住区级体育活动中心一处。
医疗卫生用地:位置与现行总规一致,保留地方镇中心医院。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位置与现行总规一致,受鲁南快速铁路线路影响,用地规模、形状适当调整。
文物古迹用地:根据镇区实际建设和现场踏勘情况,对用地权属进行核实,按照实际用地权属进行保留。
宗教用地:对用地权属进行核实,按照实际用地权属进行保留。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重点调整居住小区级商业布局,突出沿街商业发展框架,将部分沿街商业按照实际用地权属调整为商业用地。
(4)生产设施用地调整
重点对327国道、沂阳路两侧产业用地权属进行核实,结合现状用地权属和实际道路走向对生产设施用地进行调整优化,将派出所以东至镇域边界327国道两侧重点企业纳入规划区范围以内。
(6)绿地调整
将部分滨河绿地调整为非建设用地;部分道路两侧防护绿地,结合对用地权属的核实,调整为现状权属用地。
三、调整结论与建议
1、本次调整是在地方镇新的发展背景下,结合当前城镇建设面临的实际问题,为更好落实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在坚持镇总体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基础上,在不改变原报批规划的城镇性质、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的前提下对原总体规划进行的合理调整。
2、本次规划调整工作的开展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调整后的镇总体规划适应了地方镇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利于地方镇完善城镇功能,合理布局近期建设项目,保障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内城镇发展需求。
四、附图
1、原批准的《平邑县地方镇总体规划(2012-2030)》土地使用规划图
2、拟调整的《平邑县地方镇总体规划(2012-2030)》土地使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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