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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某贵、侯某宝、侯某军…临沂打掉一恶势力犯罪团伙

2020/5/30 8:09:48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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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摧毁了以侯某贵、侯某宝、侯某军、刘某等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今年5月份,平邑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2017年2月份,受害人武某同周某、徐某等人在去白彦镇侯楼村鱼塘逮鱼时,被侯某贵、侯某宝、侯某军、刘某等人发现后,采取恐吓、殴打等暴力威胁的方式敲诈勒索钱财共计四万八千元,且在此过程中受害人均遭不同程度的身体损伤。

接到群众举报后,平邑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从刑侦大队、白彦派出所、魏庄派出所、郑城派出所、流峪派出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专案组民警克服时间跨度长、受害人态度消极等种种困难,广泛摸排梳理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相关线索,秘密收集证据,经过20余天的艰苦侦查,最终掌握了侯某贵等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犯罪的确凿证据。随着侦控工作的不断深入,专案组民警逐步摸清了该犯罪团伙的人员组成及组织架构,抓捕时机已经成熟。

5月14日,专案组兵分五路分别在我县白彦镇、平邑街道等地展开集中抓捕行动,一举抓获犯罪嫌嫌疑人侯某贵、侯某宝、侯某军、刘某、公某华、崔某春、王某波等7人。

经查,自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侯某贵、侯某宝纠结侯某军、刘某、公某华、崔某春、王某波等人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催债、非法采矿、发放高利贷为依托,通过滋扰、恐吓、威胁、聚众造势以及暴力打砸等手段,有组织的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采矿、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借机大肆敛财,数额巨大。实施作案过程中对受害人形成心理强制及威慑,致使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的群众不敢反抗,对当地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目前,上述7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已被平邑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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