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头盔!6.1临沂罚了50余名驾驶员!
6月1日,在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部分值勤岗位看到,尽管先期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仍有部分市民我行我素,对“一盔一带”的规定置若罔闻。直属二大队通过定点查控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违规驾驶员给予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当日,有50余名违法驾驶员受到处罚。
在现场,交警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向他们发放宣传材料,讲明戴头盔的重要性。
直属二大队的交警在当天的执法过程中,更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在对违章驾驶员处罚时,首先进行说服教育,让他们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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