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9-8828336
当前位置:临沂信息网  -  本地文章  -  社会万象

河东区公开曝光3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2020/6/30 8:51:45

来源:网络

评论:0

浏览量:3571

今年以来,河东区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始终将打击欺诈骗保作为河东区医保工作首要任务,严查漏洞、严密监管、严格执法、严厉震慑,形成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坚定维护好群众“救命钱”。现公开曝光全区3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一、临沂健星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八湖一店违反协议管理案

根据《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受理工单》中反映“临沂健星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八湖一店一两块钱的口罩卖到十八元、医保卡POS签购单与实际购买医药物品不符!”的线索。河东区医疗保障局于2020年01月31日,对临沂健星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八湖一店进行现场调查和落实。经落实,该药店已被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撤销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另外该店存在串换卡金消费物品等问题。

通过局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该定点零售药店违反了《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书(2018版)》的规定。河东区医疗保障局根据《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书(2018版)》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临沂健星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八湖一店给予取消医保定点资格,两年内不准申请定点。

二、临沂经济开发区乐善大药房违规摆放销售非医疗物品案

2020年5月20日,河东区医疗保障局日常检查时发现,临沂经济开发区乐善大药房内展销货架上摆放卫生纸、拉芳焗油膏、床上用品四件套、牙膏、白猫洗洁精等非医疗物品。

通过局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该定点零售药店违反了《河东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0版第十条的规定,不得在经营场所摆放销售非医疗物品。河东区医疗保障局根据《河东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0版的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项的规定,给予临沂经济开发区乐善大药房通报批评、暂停医保服务3个月的处罚。

三、临沂经济开发区国源堂大药房违规摆放销售非医疗物品案

2020年05月20日,河东区医疗保障局日常检查时发现,临沂经济开发区国源堂大药房内展销货架上摆放猫王卫生纸、牙膏、洗发水、饮料、奶制品、杀虫剂等非医疗物品。

通过局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该定点零售药店违反了《河东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0版第十条的规定,不得在经营场所摆放销售非医疗物品。河东区医疗保障局根据《河东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0版的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项的规定,给予临沂经济开发区国源堂大药房通报批评、暂停医保服务3个月的处罚。


提示:本网部分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转载之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服务广大人民为初衷,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图片、文字及视频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右下角本站客服,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精选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写评论:
验证码:
点击更换图片
看不清?换一张
热门内容:
0539-8828336
  • Q Q: 2100968408
  • 微信: vxb2016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5 “临沂信息网”版权所有  |  ICP证:鲁ICP备15001695号 | 鲁公网安备37131202371328号  |  技术支持:临沂信息网  |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

一直用心在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