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公开曝光3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河东区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始终将打击欺诈骗保作为河东区医保工作首要任务,严查漏洞、严密监管、严格执法、严厉震慑,形成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坚定维护好群众“救命钱”。现公开曝光全区3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一、临沂健星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八湖一店违反协议管理案
根据《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受理工单》中反映“临沂健星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八湖一店一两块钱的口罩卖到十八元、医保卡POS签购单与实际购买医药物品不符!”的线索。河东区医疗保障局于2020年01月31日,对临沂健星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八湖一店进行现场调查和落实。经落实,该药店已被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撤销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另外该店存在串换卡金消费物品等问题。
通过局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该定点零售药店违反了《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书(2018版)》的规定。河东区医疗保障局根据《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书(2018版)》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临沂健星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八湖一店给予取消医保定点资格,两年内不准申请定点。
二、临沂经济开发区乐善大药房违规摆放销售非医疗物品案
2020年5月20日,河东区医疗保障局日常检查时发现,临沂经济开发区乐善大药房内展销货架上摆放卫生纸、拉芳焗油膏、床上用品四件套、牙膏、白猫洗洁精等非医疗物品。
通过局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该定点零售药店违反了《河东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0版第十条的规定,不得在经营场所摆放销售非医疗物品。河东区医疗保障局根据《河东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0版的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项的规定,给予临沂经济开发区乐善大药房通报批评、暂停医保服务3个月的处罚。
三、临沂经济开发区国源堂大药房违规摆放销售非医疗物品案
2020年05月20日,河东区医疗保障局日常检查时发现,临沂经济开发区国源堂大药房内展销货架上摆放猫王卫生纸、牙膏、洗发水、饮料、奶制品、杀虫剂等非医疗物品。
通过局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该定点零售药店违反了《河东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0版第十条的规定,不得在经营场所摆放销售非医疗物品。河东区医疗保障局根据《河东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0版的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项的规定,给予临沂经济开发区国源堂大药房通报批评、暂停医保服务3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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