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守十三天!临沂警方成功抓获午夜电瓶小贼
8月15日,临沭县公安局曹庄派出所在刑警大队的帮助下,成功破获系列盗窃电瓶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该嫌疑人深夜驾驶电摩四处游荡,择机盗窃车辆电瓶。办案民警迅速锁定其行踪,研究其作案规律,克服天气炎热等困难,经过十三天连续蹲守,终将电瓶盗贼成功抓获。
7月28日,曹庄派出所辖区某村一夜之间发生三起电动三轮车电瓶被盗警情。接警后,派出所负责同志立即安排民警带领侦查小组开展工作。办案民警积极走访群众,调取现场周围监控,发现犯罪嫌疑人驾驶一辆电摩,头戴一顶圆边布帽,手持手电,于凌晨一时在村内出没。由于夜间光线不清,面部特征极不清晰,且嫌疑人具有较强反侦查能力,出行路线基本以小巷子为主,给侦查工作带来难度。
经过一周的连续工作,派出所办案民警基本摸清嫌疑人的作案规律,同时发现周边乡镇部分村居也有其作案的踪迹。驾驶电摩、午夜出没、多次盗窃,该贼肯定还会再来,民警决定在其必经之路上架网守候。
三伏天的午夜潮湿闷热、虫叮蚊咬。每天0时到3时,派出所民警在嫌疑人可能出现的路段轮流蹲守。8月15日0时30分,一名完全符合嫌疑人特征的男子从此处经过,民警上前对其进行检查,从电摩座子下面发现了液压钳、断线钳、扳手等作案工具,于是将其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讯问。
经审讯,该男子叫刘某振,系石门镇某村人,曾因盗窃被徐州人民法院判刑,刚出狱不久。民警到其家中进行搜查,发现盗窃未出售电瓶20块。据其供述,出狱后自己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无经济来源,便想重操旧业,于是准备了各种工具,干起深夜盗窃电动车电瓶的勾当。他专挑停放在大门外的车辆下手,通过使用钳子割断电瓶电线、扳手拆卸螺丝的方式实施盗窃。
现已查明,刘某振流窜至曹庄、店头、石门等多处村居,共作案15起,盗窃来的价值万余元的电瓶被他以每斤3元的价格卖出,非法获利2000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正全力追缴涉案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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