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9-8828336
当前位置:临沂信息网  -  本地文章  -  今日热点

禁止探视!临沂多家医院发布重要公告

2020/10/19 14:08:00

来源:健康临沂

评论:0

浏览量:1253

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紧急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临沂多家医院禁止探视住院患者,并对门诊就诊作出新的规定。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患者禁止探视及陪人管理告知书

患者及陪人朋友:

您好!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各级各部门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我院对住院患者、探视及陪护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各病区实施24小时门禁管理,禁止探视。提倡视频探视、电话探视。患者住院期间不得请假回家,不要到其它病房、病区活动。

2.医院对陪护人员实行严格管理,继续实施“陪护证”管理,一陪护一证,陪护人员出入病区全部凭“陪护证”,无证者一律不允许进入病区,出入病房请将陪护证与身份证悬挂在胸前,便于出入病房时验证核查。每位陪护人员保存好“陪护证”,办理出院手续时,须将“陪护证”交回医院。

3.陪护人员必须:①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②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③出示健康码及要求出具的核酸检测结果。

4.原则上一位住院患者只允许一位陪护,陪护人员入病区前必须完成咽拭子核酸检测。陪护人员需凭陪护证出入,住院期间不允许更换陪护。陪护人员每天进行体温监测,记录。如有发热(体温≥37.3℃),必须到发热门诊就诊。

5.陪护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少乘坐电梯,不聚集,做好手卫生,戴口罩,废弃口罩放入病区走廊黄色医疗废物桶内。

6.患者及陪人要配合病区门禁管理,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健康心态,合理饮食,根据病区规定规律作息。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因隐瞒、谎报、缓报造成疫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内容请您严格遵守并落实,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兰陵县中医医院:继续实行门诊就诊和全面禁止探视管理制度公告

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紧急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兰陵县中医医院现将关于门诊就诊和全面禁止探视的管理制度公告如下:

一、所有来院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均需戴口罩、亮绿码、测体温,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门诊,体温≥37.3℃的患者直接到我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凡来自疫区或与疫区患者有过接触人员,必须如实报告相关信息,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为节省您的时间和减少聚集,建议使用“电子健康卡”及“电子医保卡”就诊,注册方法及使用流程请咨询预检人员或导医。若无智能手机,务必先准备好患者本人身份证进行实名制挂号。

四、候诊时注意保持1米距离,各门诊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患”的规定,交流时尽可能保持距离。如需住院,患者与陪人进入病房前均须进行核酸检测。

五、各科室严格遵守执行“一病一陪人”原则,禁止他们对患者探视。要求陪人相对固定,并严格进行筛选,陪人必须为无发热、无疫区旅游史及接触史的人员,严禁有发热症状的家属陪护。

六、住院患者和陪人要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消毒,注意咳嗽礼仪,不随地吐痰,多开窗通风、多饮水,作息规律,严禁在病区吸烟、饮酒。

感谢您为疫情防控做出的积极贡献,我院全体医护人员将全力以赴,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感谢您的理解配合!

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患者及家属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坚决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保障住院患者及其陪护者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全面加强住院病人陪护探视管理,现告知如下:

一、病房管理

1、所有病房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谢绝一切探视。

2、所有进入病区的人员请主动配合流行病学史筛查,主动出示电子健康码,未经疫情排查或排查不符合要求者,谢绝进入病区。

3、所有进入病区的人员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将被谢绝进入病区。

二、陪护管理

1、请陪护人员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护照)等相关身份证件办理陪护手续,凭证件完成新冠肺炎筛查项目,未经筛查或筛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允许陪护。陪护人员凭陪护证及本人身份证进入病区,无证者严禁入内。

2、根据省、市有关政策,如需留陪护,除病情危重等情况外,只限1名家属陪护。

3、严格执行“一患者一陪护”,陪护人员相对固定,原则上不允许更换。特殊情况需2人陪护,或确需更换陪人,必须经主任和护士长批准,并自费进行核酸检测。

4、如您或家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请不要来住院或陪护,并及时到有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将信息如实告知医务人员:

(1)发热(37.3℃及以上);

(2)两周内曾途经疫区旅行、居住、短暂停留史;

(3)两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4)两周内有发热、干咳,身边有类似症状者;

(5)乏力、腹泻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三、为有效预防感染,控制疫情,请您和您的家人配合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防护措施,让我们共同努力:保障安全,促进康复。

兰陵县妇幼保健院:关于继续加强预检分诊和禁止住院探视的公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导致的感染风险,切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保障您及他人的就医安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工作要求,我院实行以下规定:

一、凡是进入医院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所有来院人员及陪同家属在进入医院大门时必须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和流行病学史询问。

二、进入医院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

1、为减少预检分诊排队等候时间,请提前申请您及陪同家属的“健康通行码”。

2、门诊就医可以提前预约,必须实名就诊,原则上尽量不陪同,就诊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

3、倡导诚信就医,来院就诊者请务必如实告知接诊人员您近期行踪及体温情况。若有发热或可疑流行病学史,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4、就诊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各诊区避免人员逗留及聚集,并保持安静。

5.凡有不明原因发热(体温≥37.3℃)或者虽无发热症状但呼吸道症状明显的患者,请直接到县定点医院(兰陵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病房实行门禁管理,全面禁止探视。

1、住院患者一人一陪护,陪护人员出入病房楼必须出示“陪护腕带”,住院患者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病房楼。

2、陪护家属必须配合医务人员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按时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

3、因疫情防控需要,医院继续实行严格的管控措施,谢绝一切探视、探望,可采取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对住院亲朋进行问候慰问。建议住院者提前告知亲朋好友,配合医院管理。

4、患者及陪护人员注意手卫生(勤洗手),请自觉佩戴口罩,不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病房。

5、需交接生活物资、送饭、外卖等人员,不允许进入病区,请自觉在医院大门外进行交接。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我院将一如既往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兰陵县人民医院告广大市民书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日常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确保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兰陵县人民医院继续实行全面禁止探视规定,继续加强住院患者陪护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所有进入院区的患者及家属、车辆驾乘人员在进入医院大门和门诊时,必须佩戴口罩,配合安保人员及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和流行病学史询问。

2、倡导诚信就医,来院就诊者请务必如实告知接诊人员您近期行踪及体温情况。若有发热或可疑流行病学史,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就诊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各诊区避免人员逗留及聚集,并保持安静。

4、住院患者或家属一律凭陪人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进入病房楼,一患一陪护,无陪人证者严禁进入住院病区。

5、谢绝一切探视、探望,可采取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对住院亲朋进行问候慰问。

6、陪护人员必须为身体健康、无发热、腹泻、无疫区旅游史及接触史的人员,陪护人员应相对固定,陪护期间减少不必要的走动。

7、患者及陪护人员注意手卫生(勤洗手),请自觉佩戴口罩,不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病房。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务必严格遵守以上告知,配合我院工作人员的引导。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沂南县人民医院全面禁止探视住院患者

沂南县人民医院关于

继续实行全面禁止探视住院患者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住院患者及探视人员的身体健康,沂南县人民医院继续实行全面禁止探视医院住院患者规定,要求如下:

一、医院继续实行全面禁止探视住院患者,除患者陪人外,禁止其他人员探视。

二、严禁外卖、快递等无关人员进入医院病区。

三、所有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住院病人只允许一名家属陪护,陪护人员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发放陪人证。特殊情况需更换陪人的,必须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更换。陪人必须为无发热、且两周内无中高风险疫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

四、陪人凭陪人证出入病房,住院患者凭腕带出入病房。患者住院治疗期间不得离开医院,接受检验检查等特殊情况应服从医务人员统一安排。

五、病区内陪人每天常规监测体温两次(早晚各一次)并记录。陪人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立即告知医护人员,不得在院内随意停留,不得再进入病区陪护。

温馨提示:

为减少不必要的接触,市民就诊可使用下列方法:

1、门诊亲诊

①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预约挂号

②通过电子健康卡预约挂号,通过电子医保卡医保结算

③老年人携身份证到医院挂号

2、互联网线上就诊

市民可通过各医院官微查找互联网就诊复诊途径

例如:《临沂市人民医院关于网上复诊门诊就诊的通告》

如想去医院探视亲友,

请遵守医院制度,

提前联系亲友确认可否探视。


提示:本网部分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转载之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服务广大人民为初衷,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图片、文字及视频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右下角本站客服,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精选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写评论:
验证码:
点击更换图片
看不清?换一张
热门内容:
0539-8828336
  • Q Q: 2100968408
  • 微信: vxb2016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4 “临沂信息网”版权所有  |  ICP证:鲁ICP备15001695号 | 鲁公网安备37131202371328号  |  技术支持:临沂信息网  |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

一直用心在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