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 !沂南这个部门公开招聘!
2020年沂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0年沂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10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1月3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名;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应聘的,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1、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沂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11月3日—1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沂南县城银杏路4号,电话:0539-3251786)
现场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并提交《2020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在相应位置粘贴照片、本人签字,同时将报名同底版照片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岗位命名),发送到邮箱:rsk5184@163.com;提交《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一式两份。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0年11月3日之前取得)、学信网的学历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咨询电话:0539—3251786。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公共卫生、检验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递补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沂南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325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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