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河东、兰山,临沂这些片区启动土地征收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0〕56号
为保障临沂市河东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 1 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汤河镇邢家湖村,东至邢家湖村水田、农村道路,西至邢家湖村水田、农村道路,南至邢家湖村水田,北至邢家湖村水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河镇邢家湖村。
用途: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地块 2 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太平街道亭子头村,东至亭子头村水田,西至亭子头村水田,南至长春路、亭子头村水田,北至亭头村水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太平街道亭子头村。
用途: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地块 3 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太平街道亭子头村,东至亭子头村水浇地、有林地、沟渠、农村道路,西至亭子头村有林地、农村道路,南至亭子头村有林地、农村道路、沟渠,北至亭子头村其他林地、水浇地、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太平街道亭子头村。
用途:商住用地。
地块 4 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八湖镇邵八湖村,东至邵八湖村水田、农村道路,西至邵八湖村设施农用地、水田,南至邵八湖村水田、农村道路,北至邵八湖村村庄、设施农用地、水田、果园。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八湖镇邵八湖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汤河 220 千伏变电站、河东区委党校、美菜网临沂纳维亚一号项目项目建设。上述各项目为公共服务设施,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 10 月 14 日至2020年 10 月 20 日由临沂市河东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河东区汤河镇、太平街道、八湖镇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河东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向河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卞德鹏 ;
联系电话:8081502。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10 月 14 日
美菜临沂纳维亚一号项目
美菜创始于2014年,现已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生鲜农产品移动电商平台,足迹遍布全国220多个城市。
美菜临沂纳维亚一号项目,总投资50亿元,主要建设总部办公中心、冷链智慧仓储物流中心,8月10日全国客服中心正式在河东区揭牌运营,目前已有上岗客服人员360名。
美菜网项目由北京云杉世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占地1300亩,其中仓储物流项目总占地约1000亩,一期用地约为500亩,配套用地总面积约300亩。配套用地主要建设总部办公中心、全国客服中心、全国电销中心、全国会议中心、全国美食研发中心、云杉大学及云杉小镇等。前期,市供销社、河东区政府多次到美菜网北京总部以及合肥仓储物流基地进行考察对接,公司创始人兼CEO刘传军也多次带队考察。仓储物流项目用地1000亩,选址位于八湖产业园,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配套综合用地300亩,选址位于滨河东路与长春路交会处东北角,商业部分使用年限为40年,住宅部分为70年。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0〕58号
为保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西石埠村。东至西石埠村其它草地、西石埠村水浇地,西至西石埠村水浇地,南至西石埠村水浇地、农村道路,北至西石埠村水浇地、无梁殿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西石埠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后黄土埝村。东至后黄土埝村水浇地、农村道路、后黄土埝村其他林地、后黄土埝村村庄,西至后黄土埝村水浇地,南至农村道路,北至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后黄土埝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东至涧沟崖村旱地,西至涧沟崖村旱地、有林地,南至涧沟崖村旱地,北至涧沟崖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高新建材砂石、产发顺泰、瑞福莱光电及材料华东生产运营中心项目建设。上述项目为片区开发,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3日由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蒙;
联系电话:0539-7109517。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9日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0〕59号
为保障临沂市兰山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兰山区兰山街道庙上村、后洞门河西村,兰山街道西部,东至后洞门河西村企业,西至村路,南至兰华地产品用地,北至后洞门河西村企业。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兰山街道庙上村、后洞门河西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兰山区兰山街道庙上村,兰山街道西部。东至村路,西至兰华地产品用地,南至兰华地产品项目用地,北至庙上村企业。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兰山街道庙上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兰山区义堂镇乾沂庄村、南屠苏村,义堂镇东部。东至乾沂庄村土地,西至临西十二路,南至乾沂庄村土地,北至政府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乾沂庄村、南屠苏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兰山区兰山街道砚台岭社区,兰山街道北部。东至砚台岭村庄,西至砚台岭村庄,南至砚台岭村庄,北至砚台岭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兰山街道砚台岭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兰山区兰山街道砚台岭社区,兰山街道北部。东至砚台岭社区,西至砚台岭社区沟渠,南至砚台岭社区旱地,北至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兰山街道砚台岭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临沂市兰山区兰华地产品加工园,华前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顺和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上述各项目用途为工业用地、住宅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28日由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兰山区兰山街道办事处、义堂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兰山区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荣庆 ;
联系电话:0539-8051828。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30日
兰山区半程镇小郝埠村
土地所属: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小郝埠村。
批复意见:同意将临沂市兰山区上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总计土地1.4210 公顷,并将该宗土地使用权划拨给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用于山东临沂沂蒙抽水蓄能电站送出工程建设项目。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丈埠屯村
土地所属: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丈埠屯村。
批复意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济南市等 9 市 2019 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自然资函〔2019〕654 号),同意临沂市上报的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总计土地 8.3001 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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