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5000万,姚某辉团伙被临沂警方团灭
11月17日,我市蒙阴警方集中警力,在山东蒙阴、江苏射阳、昆山三地,同一时间,重拳出手,打掉一个利用“跑分平台”犯罪的新型犯罪团伙,捣毁窝点3个,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涉案资金高达5000万元。
9月底,蒙阴县公安局侦查发现在蒙阴县城棉纺厂附近出租房屋内,有人利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收款码进行非法活动。经过秘密侦查和长达1个月的综合分析研判,确定该案件系利用互联网“跑分平台”进行洗钱的特大网络犯罪团伙。案情上报后,市、县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经过对大量涉案线索的调查取证、信息比对,逐步确定该“跑分平台”洗钱犯罪团伙的上下线窝点。
因为网络犯罪团伙具有行踪不定,易于隐蔽的特点,他们反侦察能力强,善于干扰公安机关侦察,等账户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后,会利用现代通信、金融工具,将涉案资金拆分转移,分散警方注意力,给取证工作增加阻力和难度,同时为以后犯罪定性、惩处结果上制造了障碍。对此,蒙阴警方在前期全面侦查的基础上,通过海量数据的逐步积累、挖掘、固定该利用“跑分平台”网络犯罪团伙的证据链,初步掌握了以姚某辉为首的犯罪团伙作案规律和活动轨迹。
由于犯罪嫌疑人分散在全国各地,其中蒙阴县本地、江苏省射阳县、昆山市各一处窝点,抓捕一名犯罪嫌疑人或端掉任何一个窝点就会打草惊蛇,会导致犯罪嫌疑人成为“惊弓之鸟”顿成鸟兽散,让案件陷入被动或成为僵局。人该怎么抓?什么时间抓?专案组民警制定了详细的抓捕计划。
11月15日,专案组制定了统一抓捕方案。其中蒙阴本地组早已提前摸好窝点及窝点成员基本情况,随时可以抓捕。江苏射阳县、昆山市窝点的团伙成员基本信息虽然已掌握,但是窝点具体位置还需要进一步侦查。为做到万无一失,专案组民警兵分三路:一路在家待命,随时对本地窝点进行抓捕;另外二路提前进入江苏省射阳和昆山,对二处窝点区域进行先期侦查。经过专案组数名民警连续数日的蹲守和秘密侦查,窝点位置、人员情况已经牢牢掌握,抓捕时机已然成熟。
11月17日7时许,各专案组在同一时间,在不同地点,根据抓捕计划快速启动了抓捕行动。很快,捷报频传,三处窝点嫌疑人在还未反应过来时,就被专案组一一抓获。江苏昆山组抓获主犯姚某辉,团伙成员王某、姚某杰、周某等4人;江苏射阳组抓获耿某、客服李某等2人;蒙阴组抓获王某、蒋某、朱某、薛某等4人,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当场缴获作案手机20余部、电脑5台,记账本5个、身份证300余张、银行卡200余张、虚拟电话卡300余张。
目前,以姚某辉为首的10名团伙分别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蒙阴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什么是“跑分”
所谓的“跑分”,就是利用自己的微信、支付宝的收款码,为他人进行代收款,随后赚取佣金的行为。当前,已成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洗钱的主要“灰黑”产业。
“跑分”让被骗资金迅速在多个账户内流动转手,不仅无法让警方直接关联到诈骗团伙本身的犯罪成员,资金截留和追赃挽损也十分困难。
警方提醒
一定要警惕“跑分陷阱”,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因为一时图利,随意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信息、个人账号、支付账号等。对于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买卖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的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POS刷卡等银行非柜面业务,不能使用微信和支付宝进行扫码、转账和发红包,也不能新开立银行卡、对公账户、支付宝或微信的支付账户,其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便利性受到限制,征信记录也受影响,进而影响了个人招聘求职、贷款买房等方面。如果明知对方购买电话卡是为了实施犯罪,仍然非法提供,也将按照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出售、收购银行卡、电话卡属于违法犯罪!一旦发现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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