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撞人致当场身亡,肇事车逃逸
12月16日
临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
迅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为受害者家属讨回了公道
维护了法律的威严


12月16日15时40分,兰山区229省道西蒋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型轿车与一名行人相撞,被撞的行人又与另一辆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行人当场死亡,小型轿车驾驶员随即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接到报警后,临沂交警直属三大队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开展侦查工作。为了尽快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办案民警兵分两路对案件展开全面侦破,一路负责对现场勘查取证,走访群众。第二路调取周边路段监控、网上比对车辆信息和查证驾驶人信息。很快,警方就锁定了家住附近村庄的肇事嫌疑人王某某。
经调查,事故发生后,王某某加大油门驾车逃逸,逃跑过程中又与另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因车辆爆胎,王某某不得已选择弃车逃逸。锁定嫌疑人后,办案民警立即前往王某某家中对其实行抓捕,但王某某并不在家中。办案民警没有放弃,宣讲法律、晓以利害,动员其家属做王某某的工作,规劝其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当晚23时许,王某某迫于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讯问,王某某对肇事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虽然现在法律法规日渐完善、交通科技日益发达,但仍有一些法律意识比较薄弱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存有侥幸心理,肇事逃逸。在这里,交警明确告诉您:交通肇事逃逸不可取!否则让你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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