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过年不消停!临沂市防指发布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为防范人员流动带来风险
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临沂市防指发布
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要点如下: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春运结束
●临沂市以城市小区、农村村居为单位,对返乡人员进行摸底排查登记,确保所有人员摸排到位,不漏一人;
●凡由省外入临返临的人员,必须由本人或亲友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居登记报备;
●凡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市入临返临人员,报备后根据安排前往指定检测点免费进行核酸检测;
●对省外入临返临人员中的重点人群全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免费),核酸检测须于摸排登记后第一时间完成,最迟不得超过48小时。
重点人群包括:(一)从事边境口岸务工人员。(二)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存储、运输、加工、经营、销售等从业人员。(三)从事国际航班运输、装卸等从业人员。(四)从事跨国运输人员。(五)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
●返乡短暂停留(不超过3天)重点人群,持入临返临前三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不再进行核酸检测。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对省外入临返临人员
进行摸排和重点人群开展核酸检测的通知
各县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当前,境外疫情仍在持续蔓延,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疫情的风险依然不时发生,近期满洲里市、成都市、大连市、沈阳市、北京顺义区等地出现本土确诊病例,说明新冠疫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巨大。元旦春节将至,务工返乡和探亲人员多,流动量大,感染风险高。为防范人员流动带来风险,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详细摸排,掌握底数
(一)摸清底数,不漏一人。各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从疫情防控全局出发,高度重视省外入临返临人员摸底排查工作。县、乡、村(社区)要成立摸排工作小组,以城市小区、农村村居为单位对返乡人员进行摸底排查登记,确保所有人员摸排到位,不漏一人。
(二)建立信息台账。对摸排的信息要建立台账,包含姓名、工作地点、工作种类或职业等信息。对从事高风险工作岗位的人员要单独建立台账。
(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摸排过程中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临床表现者或疑似病例,要及时组织排查,不能排除的要及时逐级报告,由县区指挥部组织专家研判评估、确定处置。
二、对重点人群开展核酸检测,确保早发现
各县区根据摸排信息,对省外入临返临人员中的重点人群全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须于摸排登记后第一时间完成,最迟不得超过48小时。
重点人群主要包括:
(一)从事边境口岸务工人员。
(二)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存储、运输、加工、经营、销售等从业人员。
(三)从事国际航班运输、装卸等从业人员。
(四)从事跨国运输人员。
(五)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
三、要求
(一)加大宣传引导,营造强大宣传氛围。充分利用明白纸、宣传站、微信群、QQ群、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引导返乡人员加强疫情防控,不串门或少串门,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少聚餐。
(二)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落地。按照“方便、就近、安全”的原则设置采样点,采用集中采样点和临时采样点相结合,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返乡短暂停留(不超过3天)重点人群,持入临返临前三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不再进行核酸检测。
(三)强化责任。要强化属地党委政府、村居(小区)和个人责任,确保摸排工作细致到位,凡因组织不力、工作措施不到位发生摸排人员遗漏,个人不主动报备、不主动配合开展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责任。市、县区指挥部要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排查到位。
(四)信息上报。排查工作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春运结束,以乡镇为单位,每周向县区指挥部报告摸底数据,县区指挥部分别于1月15日、2月1日和2月15日上午10点前,将摸底和核酸检测情况(摸底人数,采样人数,核酸检测人数,临床表现异常人数)通过协同办公报:疫情防治与专家组。
临沂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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