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机动车逆向行驶,临沂交警调查处理并公开曝光
近日,网友举报有机动车在临沂市兰山区开阳路与商城路交汇逆向行驶。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接到举报后,迅速对群众举报内容和视频进行核实。经核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规定,驾驶人李某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逆行的危害
汽车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根据法律这一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左侧通行则属于“逆向行驶”。
道路不可逆行的道理人尽皆知,可总有少数驾驶人置交通安全和法律于不顾,为图一时方便,在道路上“反其道而行之”,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容易给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带来不幸与灾难。
临沂公安交警提醒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广大群众如发现有交通违法行为,请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我们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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