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多人骗提骗贷被曝光!细节公布
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后果很严重!近日,临沂多人被曝光。其中一人,刘某某伪造结婚证,企图通过网上办理骗提住房公积金,被冻结账户...
临沂这些人骗提骗贷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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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伪造结婚证

市公积金中心罗庄区分中心秉承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借助联网大数据,严格审核,对骗提骗贷“零容忍”。3月22日,罗庄区分中心利用联网信息核查发现一起违规骗提案件,职工刘某某伪造结婚证,企图通过网上办理骗提住房公积金。罗庄区分中心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依规对个人公积金账户予以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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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伪造户口本和身份证

2020年7月13日,张某某以购房的名义到河东区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河东分中心通过大数据、实地核对等手段,逐一核查资料真实性,经核实,户口本和身份证均系伪造。张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侵害了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影响了住房公积金正常的运行秩序。河东区分中心立即对张某某公积金账户给予冻结,三年内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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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提供的购房虚假材料

2020年4月,职工朱某以购房的名义到沂南县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经沂南分中心审核,怀疑朱某所提供的购房材料为虚假材料。经与属地派出所核实,朱某提供的购房材料为虚假材料。沂南分中心立即对朱某公积金账户给予冻结,三年内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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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某涉嫌用虚假材料骗提公积金

2020年7月,职工付某以购房的名义到沂南县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多个部门核查,网上信息共享查询,付某提供的购房材料为虚假材料,涉嫌用虚假材料骗提公积金。沂南分中心立即对付某公积金账户给予冻结,三年内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同时将违法线索移送到公安部门。
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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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下

1职工实施骗提骗贷行为,在审核阶段被发现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其行为作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对其今后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采取限制性措施,即从发现该职工实施骗提骗贷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允许其使用住房公积金(包括提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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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经形成骗提骗贷事实的职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在一个月内交回已骗提骗贷的住房公积金,并将其行为作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取消其五年内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资格。如职工到期仍未交回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其行为作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取消其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资格直至退休。同时将其骗提骗贷行为通知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并在中心网站予以通报。
3单位出具虚假证明帮助或变相帮助职工实施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其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在中心网站予以通报。
4对具有出具虚假证明、私刻公章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其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向有关执法部门报告。
5
对参与协助骗提骗贷行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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