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9-8828336
当前位置:临沂信息网  -  本地文章  -  资讯

河东这些地块启动土地征收!用于道路扩建!

2021/4/22 6:49:12

来源:临沂河东

评论:0

浏览量:3527

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发布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临征启公告〔2021〕13号),对涉及河东区的部分地块启动土地征收:

临沂河东这些地块启动土地征收!用于道路扩建!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河东区朝阳街道合肥路路东段南段。东至东外环路,西至东阳路,南至朝阳街道堰上社区、北重沟社区、前田庄社区集体土地,北至合肥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朝阳街道堰上社区、北重沟社区、前田庄社区。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河东区朝阳街道合肥路路东段南段。东至东阳路,西澳门路,南至朝阳街道前田庄社区集体土地,北至合肥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朝阳街道前田庄社区。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合肥路拓宽项目建设。上述项目符合成片区开发和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5日由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拟征土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河东区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河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郭中收

联系电话:0539-8870206


提示:本网部分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转载之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服务广大人民为初衷,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图片、文字及视频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右下角本站客服,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精选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写评论:
验证码:
点击更换图片
看不清?换一张
热门内容:
0539-8828336
  • Q Q: 2100968408
  • 微信: vxb2016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5 “临沂信息网”版权所有  |  ICP证:鲁ICP备15001695号 | 鲁公网安备37131202371328号  |  技术支持:临沂信息网  |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

一直用心在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