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洪志化工有限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1〕75号),临沂市洪志化工有限公司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开始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现将清洁生产审核前公司的主要信息公布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临沂市洪志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方程镇朱汪村,建设年产3万吨甲醛、500吨脲醛胶项目,主要建设1条甲醛生产线、1条脲醛胶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供水、排水、供热、供电、消防、事故水池等辅助、环保和公用工程等。公司法人代表为池玉龙。
(二)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
名称 | 年消耗量t | 储存位置 | 用途 |
甲醇 | 13500 | 储罐 | 生产 |
催化剂 | 510 | 仓库 | 生产 |
甲酸 | 0.1 | 仓库 | 生产 |
氢氧化钠 | 1.1 | 仓库 | 生产 |
尿素 | 198 | 仓库 | 生产 |
聚乙烯醇 | 1 | 仓库 | 生产 |
(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②软水制备废水属于清洁下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废水量约8000m3/a。
③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吸收三塔尾气炉燃烧废气、运输车放空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
①吸收三塔尾气炉燃烧废气(H1排气筒)
尾气锅炉对尾气进行燃烧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H1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99.5%,排放废气主要成分是CO2、H2O、氮氧化物、甲醛、甲醇、CO、烟尘。
②运输车放空废气
运输车放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解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无组织废气
主要包括生产装置无组织废气、罐区大小呼吸废气以及泵区卸料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达标排放
名称 | 排放浓度(废气污染物mg/m3、废水污染物mg/l) | 排放量t/a | 备注 |
化学需氧量 | 14 | 0.12 | |
氨氮 | 0.136 | 0.00117 | |
烟尘 | 1 | 0.0216 | |
氮氧化物 | 5 | 0.223 | |
甲醛 | 1.89 | 0.0803 | |
甲醇 | 5.07 | 0.0226 | |
氨 | 0.056 | / |
(四)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
名称 | 废物代码 | 形态 | 产生量(t/a) | 处置方式 |
废活性炭 | 900-041-49 | 固态 | 0.3 | 厂区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RO膜 | 900-041-49 | 固态 | 0.1 | |
废催化剂 | 261-171-50 | 固态 | 0.45 | |
UV灯管 | 900-041-49 | 固态 | 0.01 | |
废机油 | 900-249-08 | 液态 | 0.005 | |
废油桶 | 900-041-49 | 固态 | 0.005 |
(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临沂市洪志化工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环境风险的防范,从原料的源头把好品质关,着重生产环境“三废”的治理,规范危险废物的储存等,并建立健全了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职工的环保管理培训,配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如防护服、防毒面具、应急灯、灭火器等,并成立了相应的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制定了应急处理措施,编制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意外突发事件;在罐区设置围堰,导流沟槽,发生泄露时,可有效控制在围堰内;厂区内储罐区、事故水池和危废暂存间全部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
序号 | 应急防范措施 |
1 | 仓库中各类化学品原料或成品分类存放,内设置消防器材、区域划分线。 |
2 | 储罐区设有高度为1.1m的围堰,导流沟槽,发生泄露时,可有效控制在围堰内。 |
4 | 厂区内雨污分流,设置了地埋式事故应急池300m3 ,用于收集事故废水。 |
5 | 厂区内储罐区、事故水池和危废暂存间全部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 |
6 | 厂区现场岗位设有相应的应急物资,如防护服、防毒面具、应急灯、灭火器等。 |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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