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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又起,只为卖房!9月1日起契税税率将提高?

2021/5/25 9:10:33

来源:临报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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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1909

  “还没买房的抓紧了,9月1日起房产契税即将上调!”近日,很多临沂人的微信朋友圈都出现了房产契税将要上调的信息,还有一些中介销售人员在网上发文称购房契税税率即将从3%提升到5%,“提醒”有购房需求的市民“契税要涨,买房趁早”。

  购买房产的契税税率真的要提高了?9月1号以后买房要多交税?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带着这些疑问,临报融媒记者查阅了相关政策文件,并向税务部门、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了解核实,发现这条充斥临沂人朋友圈的传言纯属谣言,购买住房契税税率仍与以往保持一致,维持不变。

  政策:

  《契税法》9月1日起施行 契税税率将维持不变

  2020年8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税率变化一直是百姓关心的热点,对于这项规定,一些人产生了疑惑,“契税变了吗?原来是1%、1.5%、2%契税税率,现在怎么是3%-5%了?”

  临报融媒记者向税务部门了解得知,我国在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就已明确,契税税率为3%-5%。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基本延续了契税暂行条例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

  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目前这些优惠政策依然在实行,此次契税法并没有调整契税税率。

  税务部门提醒市民,如果有任何税收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获得权威解答,不要被传言误导。

  “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协助纳税,现在临沂的房产契税税率并没有变化,一些人可能不知道具体是怎么回事,光看到3%-5%这个数字就误以为要涨了,实际不是这样,目前临沂的房产契税税率还是保持在1%-3%之间,对于住宅来说,只有第三套房是按照3%的契税税率缴纳,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契税税率仍为1%、1.5%和2%。”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呼吁市民不要轻信谣言,一定要看权威部门发布的消息。

  中介:

  “个别人想利用信息差, 促成房产交易”

  “我很早就注意到网上有人发布这样的消息,刚看到的时候我还将信将疑,以为自己错过了什么重大消息,经过核实之后就剩下生气和无奈了。”沈鹏是鲁盟地产的一位房产中介,从事中介工作已有6年左右,他推测,网上这些关于契税即将上涨的谣言纯属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想要利用信息差,尽快促成房产交易。“今年的二手房交易市场比较低迷,很多有买房需求的市民都有观望情绪,我猜发布这些消息的人,可能就是为了营造紧张气氛,让有购房需求的市民有种紧迫感,原本想要再等等,再多看几套的,一听说9月1号契税要涨,为了省钱,大家可能就匆匆忙忙把房子定了,好在9月1号之前能过户。”

  另一位贝壳找房的房产中介陈敏表示,她遇到不少客户都来询问契税是否真的要涨。“我跟公司核实确认之后心里就有底了,所以我给我的客户们群发了消息,让他们别信这些谣言。散布这些消息的人他们以为自己做得很聪明,可以催买房客户赶紧成交,其实这种行为伤害了自己的诚信,大家以后都不相信你说的话了,你还怎么成交?难道成交这几个月,就不干了?”

  市民:

  “刚听到契税要涨的消息时, 确实有点慌”

  家住兰山区的王女士今年打算买房,契税上涨的传言让她全家着实忙活了一阵。“我刷朋友圈刷到契税上涨的消息时正在看房。因为一直没有遇到自己满意的,本来想再多等等,看看9月份以后会不会有一波新的房源出来。看到契税上涨的消息后,我的计划就完全被打乱了。”王女士告诉记者,因为她的预算在200万左右,属于二套房,如果按照之前2%的契税税率,需要交4万块钱,但是如果按照5%的契税税率,则需要交10万块钱左右。

  “一对比差了将近6万块,我们全家就都有点慌,毕竟攒点钱不容易。我们开始全家出动约中介到处看房,想着无论如何也要在9月之前把房子过完户,把这个契税钱省出来,可是合适的房子真的很难碰,越是碰不着我们心里就越焦虑。”折腾了一个多月后,王女士一家都被累得够呛。“后来我遇到一个中介,他告诉我说这个契税上涨的消息是假的,让我不要信。我又找朋友跟权威部门核实了,发现确实是谣言,这才放下心来。”

  科普小贴士:

  契税如何缴纳?

  1、需要缴纳契税的情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方需要按规定缴纳契税。所称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获奖、交换、合并、兼并、抵债、募股、集资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2、契税由谁缴纳

  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契税。通俗来讲,就是房地产的买方(受让方)缴纳契税。

  其中,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及土地使用权与房屋相互交换的,由支付交换价格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

  3、契税的计税价格

  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不扣减增值税额。如果是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者交换价格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评估或者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这些情况可免征契税

  或者办理退税

  除了税率问题,还有一些内容值得关注。契税法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为体现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增加对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免征契税等规定。

  同时,契税法还增加了退税规定。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因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退税。

  纳税申报也更简化。申报缴税期限由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后10日内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期限内缴税,改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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