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房企因虚假宣传被罚5.88万元!
“规划在建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了解一下!
日前,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临沂润蒙置业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5.88万元。
信息显示
临沂润蒙置业有限公司怡景华府售楼部内公示的区位图中,在西环中路东侧,石化驾校南侧标识“规划在建学校”,经落实为虚假标识,构成房地产虚假发布广告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罚款58800元。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房地产开发商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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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不要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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