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报销比例、扩大保障范围......今年临沂大病保险政策有新变化
6月18日讯 今天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临沂市卫生健康委、临沂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通报了全市健康扶贫和医保扶贫相关工作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为健全完善临沂市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参保人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今年我市提标扩面、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今年以来我市大病保险累计报销3.06亿元、惠及5.78万名参保人员,为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大病保险能够有效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2021年临沂市大病保险政策有新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提高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特殊疗效药品报销比例。继续保留大病保险原有特殊疗效药品,起付标准2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80%,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至40万元。今年已为129名大病特药患者进一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165万元。
将罕见病用药纳入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将治疗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等3种罕见病特殊疗效药品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单独列支费用,起付标准为2万元,2万元-40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4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支付85%,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支付90万元。据统计该政策惠及我市10名罕见病患者,减少个人用药费用负担600万元。
将参保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门诊慢性病个人负担费用纳入支付范围,2万元起付线以上部分支付75%,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全年医保基金预计增加支出1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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