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酒,终身悔!临沂这两人驾驶证被吊销,速来认领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以下人员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徐强(机动车驾驶证号码:371326198605202491事由:醉酒驾驶机动车 处罚决定书编号:371398-220143582)
王元顺(机动车驾驶证号码:372829196905053510事由:醉酒驾驶机动车 处罚决定书编号:371398-220143580)
如不服处罚决定,可在知晓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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