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摩托车,临沂这个男子被查了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相信大家都明白酒驾的危害
但总有部分驾驶人不当回事
这不,这位“驾驶人”
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摩托车
结果悲剧了

7月9日凌晨,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接辖区派出所移交案件,称在陶然路与平川路交会处附近,有一名摩托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接到警情后,直属一大队铁骑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对摩托车驾驶人李某某呼气式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6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待检。后经鉴定,李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8.1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的后果谁都无法预估
有人因此失去了工作
有人因此失去了自由
更有甚者失去了生命

温馨提示
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同样属酒驾!酒后驾驶摩托车造成的危害性并不比汽车小,甚至更严重!酒驾摩托车的处罚标准和汽车是一样的,所以,请广大车友们切莫侥幸,珍爱生命,时刻都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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