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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临沂这7家电梯维保、使用单位被立案处罚

2021/7/29 19:00:06

来源: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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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1920

日前,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对2021年上半年立案查处的电梯安全典型违法行为进行通报。7家电梯维保、使用单位立案处罚,看看有你家小区的维保公司吗?

被处罚维保、使用单位

临沂博尚电梯有限公司

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处罚款2.9万元,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山东速迪电梯有限公司

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处罚款2.9万元,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徐州飞鸿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处罚款2.9万元,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临沂速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处罚款2.9万元,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济南盛隆电梯安装维修有限公司

出借电梯维保资质,处罚款5.00万元,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临沂市兰山区瑞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处罚款3万元,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万城花开(山东)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使用超期未检验电梯,处罚款3万元,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电梯作为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一旦出现故障,轻则受累、重则受伤,这就要求电梯维保单位及使用单位,依法安全维保、使用电梯。

市民暴雨乘坐注意事项

1.暴雨天气,乘坐电梯时应提高警惕,注意多观察现场环境,发现积水严重情况不要乘坐(使用)电梯,及时告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2.乘坐电梯时要注意防滑,避免摔倒,收好雨具,防止水顺着缝隙流入井道内。

3.如遭遇困梯,也无需慌张,保持冷静,立即按警铃或者拨打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电话96333,然后耐心等待救援,远离电梯门,不要用手扒门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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