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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这些片区将启动征收!

2021/9/2 11:41:30

来源:琅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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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1〕41号


为保障临沂市河东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东至范庄西路,西至范庄村用地,南至学院街,北至北京东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东至范庄东路,西至范庄西路,南至学院街,北至北京东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李家团村,东至东外环路,西至范庄东路,南至学院街,北至北京东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李家团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河东区相公街道西南旺村、相公三村,东至奥达花园,西至鲍叔牙路,南至北京东路,北至政府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相公街道西南旺村、相公三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河东区相公街道相公三村,东至相公三村用地,西至鲍叔牙路,南至相公中学、相公三村用地,北至相公三村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相公街道相公三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汤坊崖村、官家庄村、杜家岭村,东至G233国道,西至官家庄村用地,南至西南村用地、汤坊崖村用地、官家庄村用地,北至华太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汤坊崖村、官家庄村、杜家岭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西北村,东至西南村用地、西北村用地,西至西南村用地,南至西南村用地,北至西南村用地、西北村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西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汤坊崖村、官家庄村、杜家岭村,东至G233国道,西至官家庄村用地,南至汤坊崖村用地、杜家岭村用地,北至西南村用地、汤坊崖村用地、官家庄村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汤坊崖村、官家庄村、杜家岭村。

用途: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东至西南村用地、东南村用地,西至G233国道,南至西南村用地,北至华太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东南村,东至东南村用地,西至东南村用地,南至东南村用地,北至东南村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东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东至西南村用地,西至西南村用地,南至东南村用地、西南村用地,北至华太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河东区太平街道亭子头村,东至亭子头村用地,西至亭子头村用地,南至长春路,北至亭子头村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太平街道亭子头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3位置范围:河东区太平街道西水湖崖村,东至西水湖崖村用地,西至西水湖崖村用地,南至西水湖崖村用地,北至西水湖崖村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太平街道西水湖崖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4位置范围:河东区太平街道郭太平村,东至郭太平村用地,西至郭家街村用地,南至郭太平村用地,北至郭太平村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太平街道郭太平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5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家斜坊社区、耿家斜坊社区,东至顺达路,西至顺安路,南至利坊街,北至中昇大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家斜坊社区、耿家斜坊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地块15用于范庄片区住宅开发、商业开发;相公片区住宅开发、商业开发;汤头温泉康养中心片区商业开发、住宅开发、公共服务设施开发;太平雅园片区住宅开发;太平万德福片区住宅开发;九曲街道片区住宅开发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河东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463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1〕40号


为保障临沂市河东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合肥路与海关路交汇西南。东至海关路,西至国有储备地,南至国有储备地,北至合肥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朱汪居委、前朱汪居委。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合肥路与海关路交汇东南。东至厦门路,西至海关路,南至前朱汪居委集体土地、西朱汪居委集体土地,北至国有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朱汪居委、前朱汪居委。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沂河路与沃尔沃路交汇东南。东至芝麻墩居委集体土地、官庄居委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储备地,南至国有储备地、官庄居委集体土地,北至国有储备地、芝麻墩居委集体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居委、官庄居委。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香港路与厦门路交汇西北。东至香港路,西至薛店子居委集体土地,南至厦门路、国有储备地,北至薛店子居委集体土地、范家沟居委集体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家沟居委、薛店子居委。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临工路与厦门路交汇东南。东至国有储备地,西至厦门路,南至厦门路,北至国有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岗居委、薛店子居委。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合肥路与海关路交汇西北。东至海关路,西至国有储备地,南至合肥路,北至国有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朱汪居委。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沃尔沃路与沈阳路交汇西北。东至国有储备地,西至国有储备地,南至沈阳路,北至国有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岗居委、范家沟居委。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李公河西路与金华路交汇西南。东至李公河路,西至西朱汪居委集体土地、前朱汪居委集体土地、小岗居委集体土地,南至小岗居委集体土地、大岗居委集体土地,北至金华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岗居委、小岗居委、西朱汪居委、前朱汪居委。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香港路与长安路交汇东南。东至司家岭居委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储备地,南至国有储备地,北至长安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司家岭居委。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香港路与金升路交汇西北。东至姜家墩居委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储备地,南至国有储备地,北至国有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姜家墩居委。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香港路与规划锦州路西北,东至香港路,西至国有储备地,南至规划锦州路,北至国有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家石河居委。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沃尔沃路与华夏路交汇西南,东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西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南至规划锦州路,北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家石河居委、马家石河居委。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13位置范围:沃尔沃路与华夏路交汇西南,东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西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南至规划锦州路,北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家石河居委、马家石河居委。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14位置范围:东至沃尔沃路,西至香港路,南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北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家石河居委。

用途: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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