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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最高奖50万元!这种举报山东重奖

2021/10/30 8:04:09

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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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指南》(简称《指南》),鼓励社会各界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经核查属实后,最高奖励50万元。

该《指南》鼓励施工企业、项目一线从业人员举报身边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从业人员(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举报其所在企业、项目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奖励金额上浮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在举报渠道方面,举报人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住建主管部门政务网站、信函、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应实名举报,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备核查过程中了解举报线索、反馈结果和发放奖励。

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应按属地原则逐级进行举报。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的,举报人可向上一级住建主管部门举报。举报奖励按照“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受理部门应于举报事项核查处理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事实、奖励条件和奖励金额予以认定,提出奖励意见并发放。

同一举报事项,不重复奖励。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经核查,给予第一个有效举报的实名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第一署名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及其他联名举报人的有效委托文书和有效证件领取奖金。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情形》,分别对举报并查实的情形给予奖励从2万元到30万元不等,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其中,建筑施工企业超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举报人举报经查实后,奖励30万元。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一经举报并查实后奖励10万元。

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分别按3、4、5万元计算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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