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开尽开!临沂已有549所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12月14日上午 ,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临沂市教育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为让群众“出家门”就能锻炼,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除外)用于体育活动的室外场地设施,如操场、球场、田径场跑道等先行开放,支持符合开放条件的室内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民办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
全市各学校认真落实市、县(区)“一校一案”的部署要求,根据教育教学工作、校园安全管理和体育设施类型等实际情况,第一时间研究制定了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疫情防控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把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列入工作计划,专人负责,专班推进,快速落实设施改造、建章立制等前期准备工作,为向社会开放奠定了坚实基础。
截至目前,全市已开放学校549所,其中局直属学校4所。因建设、寄宿制管理等原因,部分学校正在积极改造,力争年底前实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应开尽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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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每天什么时间向社会开放?
各县区、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周边社区居民体育锻炼需求的前提下,制定适合本地区、本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时间表,开放时间遵循以下原则:
1、工作日期间。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时间与当地居民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原则上早晨开放的结束时间不晚于7点,晚上开放在学生离校后开始,结束时间不早于21点,每周至少开放3-4天,每天不少于2个小时。寄宿制学校工作日不开放。
2、节假日期间。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适当开放,原则上早晨开放开始时间不晚于6点,晚上开放的结束时间不早于21点,每天不少于8小时。普通高中、寄宿制学校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实行预约开放。
3、临时活动期间。学校组织临时性教育教学活动或开展影响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的活动期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可暂停向社会开放,并及时在学校门口及所在社区告示栏预先告知,提前向社会公示原因和期限。
入校健身有哪些注意事项?
原则上为学校片区内学生、家长以及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组织应提前进行预约,与学校商定具体事宜。学校还要根据体育场地设施面积、适用范围和开放服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开放对象范围和容量。具体开放对象、准入条件、开放容量等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告。
入校健身人员须“亮码+测温”,进行实名登记,在使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时,应当自觉遵守开放场地管理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的各项规定,尊重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扰乱管理秩序或者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损坏场内各种器械、设施,须按实际损失加以赔偿。要保持校园环境卫生,禁止吸烟、酗酒,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体育活动结束后自觉清理垃圾。严禁携带宠物和危险物品等进入校园,严禁开展易对锻炼人员产生干扰和意外伤害的活动,健身人员应自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避免发生意外伤害后带来的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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