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如发现“三非”外国人,请举报
什么是“三非”,哪些外国人不能雇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企业不能雇佣未经合法手续而在中国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的所有外国人。
非法入境
非法入境是指外国人未持有中国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入境签证或合法有效的入境证件、或未从我对外开放、指定的口岸入境、或未经边防检查站查验而进入我国国境的违法行为。
非法居留
非法居留是指在中国居(停)留的外国人,未在签证或居留许可规定的有效停留期内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证件的违法行为。
非法就业
非法就业是指未取得在华合法就业身份,私自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比如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或者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一些企业盲目追求经济效益,
为降低劳动成本无视国家法律,
违法居留聘用非法入境的外国人务工,
并企图逃避公安机关检查。
但是,蜀黍告诉你,
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这些行为已经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这样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第四十三条 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就业:
(一)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二)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三)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第七十八条 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七十九条 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十条 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在雇佣、容留外国人时,
一定要检查他的护照及居留证件,
切勿因为利益引诱,
而做出违法之事。
同时,兰山公安呼吁大家
如发现“三非”外国人,
请积极向公安机关反映。
举报电话:
0539-7303016
1379299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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