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悬赏!这4个临沂人,见到请立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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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法院发布公告
寻找此男子藏匿下落
提供线索支付悬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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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执行的刘同安与王芝慧、高云临沂市罗庄区润禾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一案,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刘同安的悬赏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1)鲁1311执2422号
执行依据: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3民初524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王芝慧
身份证号:37280119701122XXXX
身份证住址:临沂市兰山区中丘路6号1号楼5单元101室
被执行人:高云
身份证号:37280119680604XXXX
身份证住址:临沂市兰山区新华路87号1号楼2单元202室
执行标的:3100万元及利息、费用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执行线索条件及奖金: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并被法院实际控制的,申请执行人刘同安承诺自愿支付举报人 1000 元。
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藏匿、转移财产的线索,经法院查实控制,处理变现后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刘同安承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 50%奖励举报人。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奖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的被执行人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奖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诸葛法官
举报电话:0539-8258073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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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信者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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