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74 同比改善7.4%
3月8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全市“2021经济社会发展盘点”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二场。会上,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临沂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在会上了解到,2021年,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74、同比改善7.4%,PM2.5、PM10、O3同比分别改善10.4%、8.2%、5.6%,优良率64.1%、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水环境质量指数5.54,同比改善6.8%,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临沭县曹庄镇朱村被命名为第二批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在全省率先开展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创建,临沂市探索创新“两山”转化试点示范被评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改革试点成果。临沂在全省“四减四增”总评估和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中均获得优秀等级。
推进“保护蓝天”行动
先后部署开展VOCs专项整治、冬季会战等专项行动,全力推进工业企业、扬尘及油烟、散煤、机动车、秸秆垃圾和烟花爆竹等领域污染治理。对7大重点行业1611家涉VOCs企业开展“一企一策”核查整改,不断提升精准治理水平。
依托空气质量专家决策体系,开展精准施策跟踪研究会商49次;利用激光雷达扫描、用电量智能监控等技术手段,持续加强污染源溯源跟踪;推进“临沂市大气污染源排放实时监控平台”建设,截至2021年底输入重点污染排放源2.6万家。对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内污染源进行摸排,建立台账,明确措施,落实差异化管控。同时,公开曝光工业企业污染、工地扬尘、道路积尘、黑加油站等,倒逼问题解决。
推进“爱护碧水”行动
深化河湖长制,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和黑臭水体整治,积极争取国家再生水 循环利用试点,成功纳入《山东省“十四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和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落实横向补偿机制,完成9个跨市断面29个横向补偿协议的签订并正式执行。开展沟渠、河湖生态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推进“两清理一整治”,共排查155条河流,发现问题26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会在临沂市召开。共申请水污染治理资金9127万元,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推进“守护净土”行动
加强建设用地环境安全管理,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制定出台《全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提升调查报告质量;建立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数据库,提高土壤污染风险防范能力。推进危废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危废监管网络、大数据资源库和全过程监管平台。累计建成危废收集、利用、处置项目60个,整体能力达到385万吨/年。
探索创建“碳长制”改革试验区
积极推进节能降碳行动,研究碳达峰路径和措施。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迈出了第一步;蒙阴县积极推进森林碳汇储备;沂水县开展碳排放配额金融抵押试点。录制完成《碳排放达峰、碳中和政策及形势研判》专题讲座,提高基层干部对碳排放碳中和工作的认识。
探索创建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
在全省率先开展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创建,打造了一批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鲜活样本,趟出了乡村绿色发展的新路径。工作中,探索建立了“1+2”标准体系,即1个方案:《临沂市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创建方案》,2个指标:《临沂市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指标(试行)》《临沂市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建设指标(试行》,设置17项村级指标、20项镇级指标,指导开展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创建。目前,已遴选第一批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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