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卡”行动,兰山警方抓获15名犯罪嫌疑人
案件回顾
2月18日,站前派出所民警根据侦获的线索,在郯城县郯城镇,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张某、赵某抓获。
经查,2月初,赵某在和其朋友张某聊天中得知他有一张闲置的银行卡,表示想要用1500元租用其银行卡用于洗钱犯罪,张某觉得可以赚点生活费便同意了。随后,赵某将张某银行卡卖至云南昆明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涉案流水达150万余元。
2月20日,刑侦大队七中队经过对近期发案进行细致的研判和分析,根据侦获的线索,联合南坊派出所在河东区打掉一个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专项帮助的“跑分”洗钱团伙,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汪某、杨某、田某、贺某等5人抓获。
经查,2月初,李某偶然间发现QQ群里有人发布给犯罪集团洗钱的“跑分”广告,他认为这种赚钱方式特别容易,便加了该网友,对方告诉他可以出售银行卡进行“跑分”,从中获利。为了快速赚钱,李某联系了自己的4名朋友,组成了一个5人团伙,共同参与洗钱犯罪,并非法获利1.3万余元。期间,李某还通过出租QQ号非法获利3500余元。
2月21日,刑侦大队七中队联合新桥派出所,根据侦获的线索,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
经查,2021年11月13日,闲赋在家的黄某突然接到一个好友申请,对方称自己有个“来钱快”的活,用其银行卡进行网络赌博帮别人“跑分”,便可轻松赚取1万元的佣金,并让黄某去咸阳一个电竞馆进行交易。信以为真的黄某便乘坐飞机去了咸阳。到达目的地后,一名男子主动联系黄某,将其两张银行卡和手机拿走进行“跑分”和“走账”,直到第二天才将银行卡和手机还给黄某,然而令黄某没想到的是,其非但没有获得对方承诺的1万元佣金,还白白搭了2700余元的路费。
2月22日,刑侦大队七中队联合五中队根据侦获的线索,在半程镇一快捷酒店内打掉一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跑分洗钱的犯罪团伙,抓获卢某、王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1月23日,卢某突然收到陌生网友的信息,说手里有个洗钱的活,每转1万元,他就可以获利1000元。随后该网友让卢某下载了某APP聊天软件,称里面有很多“跑分”“收卡”“卖卡”广告,可以通过“洗钱”从中赚取佣金。赚钱心切的卢某觉得利润可观,便叫上朋友王某和他一起“跑分”赚钱,随后王某又拉拢其5个朋友加入到他们的团伙。卢某伙同王某等人通过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洗钱赚取不正当资金,涉案金额共20万余元,非法获利9000余元。
目前,以上15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兰山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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