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梢交警行踪,实干违法勾当!临沂一伙人进去了!
3月22时22时许,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铁大队秩序中队执勤交警在巡逻至温凉河路段时,发现一辆轿车一直尾随。该车的行为立即引起了执勤交警的高度警觉,随即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
经检查发现,该车内放有对讲机,不时发出询问“什么位置”等声音,这便引起交警的怀疑,同时在检查驾驶员李某的手机时,发现手机微信聊天记录里有“警车往哪个方向行驶”、“可不可以通行”和大量的车牌号等信息。执勤交警随即将驾驶员李某带至大队秩序岗亭进行调查。经查,李某是“带路黄牛”,负责跟踪尾随交警车辆,“掌握”交警执勤动态,并将信息通过发微信、对讲机等方式通知涉嫌非法改装、超载的大货车司机,从而躲避交警检查。
李某尾随警车、盯梢交警的行为,严重扰乱、破坏了交通秩序,严重妨碍了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目前,该案件已移交辖区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盯梢”交警后果真的很严重!!!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提示:本网部分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转载之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服务广大人民为初衷,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图片、文字及视频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右下角本站客服,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