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临沂3人被行拘!
警情通报
自3月31日,临沭县对部分区域实施静态管理以来,个别人员散布涉疫谣言,瞒报行程信息,扰乱防疫工作秩序,公安机关迅速出击,依法查处了3起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违法案件,通报如下。
马某超散布疫情谣言案例
3月31日,马某超(男,29岁,临沭县曹庄镇人)在某贴吧发布县城某小区一女子跳楼的虚假疫情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临沭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马某超予以行政拘留。
刘某龙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
决定、命令案例
4月1日,刘某龙(男,42岁,临沭县店头镇人)在长深高速临沭收费站驶离高速时,向疫情防控人员出示虚假行程码,刻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行程信息,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管控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临沭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龙予以行政拘留。
陈某等人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例
4月1日,陈某(男,32岁,临沭县店头镇人)、尤某(男,29岁,临沭县曹庄镇人)在某贴吧发布虚假信息,声称可有偿为他人办理防疫通行证,扰乱疫情防控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临沭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尤某予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临沭县公安局
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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