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入鲁返鲁须48小时核酸检测
山东相关涉疫随访工作正在开展,入鲁返鲁人员在配合社区随访方面,应当注意哪些事项?4月2日,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副厅长申延军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防止疫情输入,参照有关省市办法,我省全面强化入鲁返鲁人员管理。所有入鲁返鲁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从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来我省的人员,按规定落实相关隔离检测措施。
申延军说,请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我省的疫情防控政策,提醒准备入鲁返鲁人员,特别是重点省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非必要暂时不要入鲁返鲁,确需入鲁返鲁的,要提前3天向目的地乡镇、街道报备,说明从哪里来、具体时间及出行方式、途经路线、联系电话,到达后第一时间报告,自觉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措施。
同时,提醒各企业、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农贸市场等外来人员比较集中的行业场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排查力度,认真执行外来人员的申报登记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结果核验制度,及时发现涉疫人员并纳入管理。
“请入鲁返鲁人员给予理解和配合,全省各地也将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既管控得严、又服务得好。”申延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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