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疫情传播风险!临沂2名无症状感染者被拘
4月2日,兰陵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两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抓获违法行为人朱某某(男,59岁,郯城县花园乡人)、陈某某(男,39岁,兰陵县兰陵镇人)。
2022年3月份,朱某某、陈某某在我县疫情防控期间,故意隐瞒外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行程驾车前往我县多地,后二人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造成社会面传播风险,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目前,违法行为人朱某某、陈某某已被兰陵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4月3日,兰陵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扰乱公共秩序案,抓获违法行为人王某某(男,36岁,兰陵县兰陵镇人)。
2022年4月2日,王某某在一网络平台虚构、散布兰陵镇一蔬菜市场蔬菜过剩成灾不实消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已被兰陵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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