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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机场:1人最多带俩充电宝 机上禁充电

2014/8/23 9: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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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临沂机场了解到,机场明确规定严禁旅客托运充电宝,随身携带的充电宝,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每人最多携带两个,且不得在飞机上打开充电。

根据民用航空局发布的《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以及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不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严禁携带。

据临沂机场工作人员介绍,充电宝本质上是锂电池,锂是极不稳定的金属,含锂的电池、充电宝在摩擦或碰撞中很易产生高温、火花,如果将其直接放入行李中托运,就要经历高空低气压环境等比平时更加严苛的环境考验,一旦不慎起火,将危及飞行安全。

相关链接:充电宝额定能量的计算方法

若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可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充电宝的额定能量:

1、如果已知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和标称容量(Ah),二者相乘即为额定能量的数值:

Wh=V×Ah

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充电宝上。

2、如果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例如:充电宝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mAh,其额定能量为:

760mAh÷1000=0.76Ah

3.7V×0.76Ah=2.9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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